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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有人赞同,说爱一个人就要爱一个人的缺点,包容对方的一切。我对这句话很反感。爱优点也就罢了,爱缺点就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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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话放在刚开始爱上的热恋时期,是很有效的,是不自觉就能做到的,可以说是一种很自然的爱屋及乌。可随着时间的流逝,热恋期一过、新鲜劲一没,就很难再办到。所以,最初爱时这样做更是一种本能的感性的流露,但过后再这样讲就难说是理性的,有时还更像是一种道德绑架,好像不爱缺点就不是真爱。 |: h# j5 I$ W3 A
* Q4 B# L7 l6 Q6 c人又不是大海,真能纳百川、容万物,有自净消化变有害为无害的超凡能力,何况现在的大海因为流入的有毒垃圾太多,已经要不堪重负了。所以,这本身就不合常理,也不符合真实的人性。不论是如何忘我地去爱都不会走远,也不会获得长久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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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N$ x. H' }& M% z i$ y; D这样的爱,并不是对双方成长有益的,它是有害的,因为,它指向的更是溺爱,是一种不分对错、不辨是非、不论善恶的有毒之爱。我们知道,父母这样爱子女,子女没缺点,也给惯出很多缺点,缺点在这样的爱的滋养下,只会变本加厉疯狂生长。孩子本来应该是天使,却慢慢变成了熊孩子,变成了别人的噩梦,甚至还未长成,便先把自己毁了。 1 `0 x0 |3 |" m- I/ z" \
, @$ X% ]7 j: A+ I% A+ \+ C/ A恋人之爱在这样的理论指导下,即使面对一堆关系到是非对错的缺点,即使他们并不喜欢甚至深受其害,也非要说服自己无条件接受,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自己爱得正确、爱得伟大、爱得纯洁。可这样的爱,事实上只会令自己受伤,让对方的缺点在自己的纵容下,肆无忌惮地野蛮生长,甚至衍生出更多缺点毛病,从而陷入一种让彼此都不利的恶性循环。而一旦忍无可忍只得离开时,那由自己浇灌出的恶之花,便要去祸害别人了,这不是浇灌者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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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样的爱,根本不是真爱,只是感动了自己的糊涂的爱、病态的爱、畸形的爱、错误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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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7 K7 ^- i# r2 }缺点不需要爱,更不值得爱。当然,如果缺点是诸如肤黑个矮的话,爱没问题。但如果你认为自私、卑鄙之类是也要去爱方能彰显伟大无私,那我觉得就是真有问题了。两个有问题的人在一起,只会使问题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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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爱子,当为之计深远;爱人之间,若想让爱情长久,也要计深远。我们只有在彼此的优点滋润下才能获得好的成长,而爱的意义也在于令对方变得更完美而非更不好,令自己更愉悦而非更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