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使停车资源惠及更多群众,根据《海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海发经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自2023年3月15日7:00起对海门城区人民中路、青海东路、黄海中路、静海路共计四条路段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启动智慧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通过价格杠杆缓解中心城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相对突出的停车矛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收费区域 ! Q9 S. ?4 m3 q% P) I
序号 % Z0 f% m0 E+ [' _- z
路名
起止路段
方位
车位数
起
止
1
人民中路
育才路
拥军路
两侧
52
2
青海东路
长江路
瑞江路
两侧
77
3
黄海中路
江海路
海兴路
两侧
67
4
静海路
秀山路
黄海路
两侧
54
' o. a' P0 X2 [" A0 }二、收费细则收费时段:白天7点至夜间18点 w4 ~! q7 N0 B5 h1 p$ J
停放时段
收费标准
备注
0—45分钟(含)
0元
1.停放超过24小时收费标准将重新计算。
2.免收停车费车辆类型等其他事项,按照【海发经发〔2019〕2号】规定执行。
45分钟—1小时45分钟(含)
5元
1小时45分钟—10小时45分钟(含)
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
10小时45分钟—12小时(含)
15元
12小时—24小时(含)
20元
此收费标准对象为小型车收费标准。小型车为蓝牌照(黑牌照)、绿牌照;中大型车为黄牌照,中大型车收费标准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增加一倍。 5 n' X: {; T. O" F% I 1 {6 n: B. D0 }# q) r3 j N$ k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2月16日4 o, J4 ]' w w0 l1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