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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每天“带薪拉屎”耗时3-6小时,被公司开除!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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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0 15: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卫生间本来是人的正常生理需求
9 N6 r5 t/ @) p1 w6 m: n0 |2 I; [# P& Q8 Y5 S2 G! L
但有人却每天“带薪拉屎”时间过长
) S1 L5 }4 e1 u7 A0 B, ]' j# `结果被公司解雇了?: V, U2 p: u7 \" `$ e
每天在厕所停留3到6小时
; P6 c4 x" D, i( c* W* w王某于2006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2013年4月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的《员工手册》由《公司简介》《员工就业相关规则》《附加规则》三部分组成。王某已通过签收的方式,确认收到了第三版《员工手册》,并表示已进行阅读。* ?/ X6 x* J9 ?$ \
2014年6月,公司设置特别任务室,并将王某调至该任务室。该任务室工作人员为王某一人,并由总经理直接管理,完成总经理交办的相关工作。
% t  @" E  b/ H3 Z) U; P' K0 X3 F2014年12月王某因肛肠疾病在医院进行手术,2015年1月伤口愈合,但其表示一直存在疼痛感。2015年7月开始,王某每天在厕所停留的时间为3至6个小时。" z" ?  G) d  l2 k
据记录,自2015年9月7日至17日(9月13日除外)王某每天分二至三次,共计22次,每次停留时间为47分钟至196分钟,每天分别在厕所停留时间为3小时50分钟、4小时28分钟、4小时18分钟、2小时32分钟、4小时35分钟、4小时16分钟、4小时29分钟、4小时01分钟、5小时29分钟、5小时22分钟。( x# l. m& T. U3 L& @4 R
2015年9月22日,公司就王某长时间停留厕所事宜同其沟通,并对沟通过程作书面记录。在征得公司工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于当日做出《惩罚解雇通知书》,以《员工就业相关规则》第一部分“就业规则”第79条第1款第(3)项“迟到、早退、未经允许因私离岗一个月内累计达15次或一年内累计达25次时”的规定,决定2015年9月23日解除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
' q4 p% \, \0 M' _3 Y王某于2015年10月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双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公司属违法解雇,裁决公司继续履行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g; A- ^5 t1 O  j* d5 G
) Q# U; C2 ~; b+ r  }
法院:超出正常生理需求范围
& [% [5 m" F4 u! i; P3 w0 [解雇合法!7 }# F7 ?& Y. R6 t, N
一审5 [, }: J! K& }. {  o9 }: Y
对于长时间停留卫生间是否影响工作的问题,庭审中王某表示其接受总经理的直接领导,工作内容是一些临时性任务。法院认为,待岗亦是一种应有的工作状态,长期长时间脱离工作岗位,势必造成在有临时任务时无法对王某进行分配的结果,“没有工作内容”不能成为不遵守规章制度的理由。
9 }6 N5 j$ h: ?且一天工作时间有8小时,在厕所停留的时间,已脱离了正常上厕所的范围。
0 j) b  z6 _3 z* K3 E综上,法院对王某长期长时间停留卫生间的行为属于因私离岗,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所依据的《员工手册》已经过民主程序,且公司已向王某送达,判决公司解除与王某之间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有效。
! B% i5 c* s1 G3 a! `& B法院判决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Q5 Z6 y- n( `/ W/ D
二审; }6 f( `' j  X* Y% F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对一审法院判决依法予以维持。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 [" E/ A( d2 E  Z1 S4 T$ O' I王某仍不服,向天津高院申请再审。4 V0 O4 w3 ^8 S* F
高院6 }: w2 i" g( r; Q% _3 w3 z" i
2015年9月7日至9月17日期间,王某每日在公司卫生间停留时间,已超出合理正常生理需求范围。在公司拟对王某进行处罚前与王某沟通中,王某亦未对其在工作期间长时间停留于卫生间予以合理解释。7 J5 T4 \8 Z! K
故公司依据其《员工手册》中“就业规则”对因私离岗的定义及处罚规定,经该公司工会同意,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原判决认定公司解除合同行为并不违法,是正确的。
  U1 I5 V9 i: O( o综上,高院裁定,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
% X$ ~5 d+ T" u/ W# E1 }* P5 X人有三急,工作时间上厕所本无可厚非。然而王某的做法却实在有些过头。不免让人联想到网络上调侃的“带薪拉屎”,即以上厕所的名义,在工作时间摸鱼。$ {$ Y; s& D6 R  O7 C" V( ?
对劳动者而言,工作中的片刻放松的确可以缓解疲惫,提高效率。然而凡事讲求“度”,我们在呼吁企业给予人文关怀的同时,也要提醒各位劳动者,遵守公司相关规定,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否则即便熬到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有被解雇的风险。2 @3 A' `$ L1 s+ u' Z: D! @7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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