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459|回复: 0

[车友之家] 出了交通事故后逃逸又返回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99
  • 打卡月天数:0
  • 打卡总奖励:5709
  • 最近打卡:2025-11-09 19:54:47

6589

主题

32

回帖

2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23699
发表于 2024-11-28 08: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有的人出了车祸怕处罚于是就逃逸了,那出了交通事故后逃逸又返回构成交通肇事罪吗,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8 W0 b% H. ], j; Z# ~+ T# |+ q出了交通事故后逃逸又返回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 V, `; ^5 G. w) `: O! w# k* q3 B4 F, i, w$ O/ b
【案情经过】
2 D) L/ r$ R! ^# z
3 e8 q0 b3 X# \: E. b* W* Y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害怕而逃离现场,后又在亲戚电话劝说下返回事故现场。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8 v0 n, F- |7 r1 I3 ]  D* P+ \7 l+ \5 t( o. v4 t9 m$ j* }
今年28岁的李某家住济南。2013年10月2日,其驾驶轿车载着家人去日照市岚山区走亲戚。当日13时许,李某行驶至一弯道路段时,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与对行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张某某相撞,致张某某颅脑损伤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与他的家人非常害怕,驾车离开现场并给其亲戚王某某打电话。王某某在电话中劝其返回事故现场。半个多小时后,李某又驾车返回现场向已到达的交通警察投案。经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李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了被害人亲属61085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8 _* j3 u9 W

* s  N/ f0 L4 z8 R4 V9 p; W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李某虽辩解称因为路面太窄,其是为了到前方寻找宽阔处掉头才在事故发生后继续前行的。但事故现场有多个证人能够证实,被告人李某在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属于肇事后逃逸。李某后来又返回现场不影响对其肇事后逃逸的认定,但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已赔偿被害人亲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5 {5 L$ _# n# I0 c5 B! w" l; j5 r4 o  I4 x4 u
【律师解读】6 _$ J5 G% N; n7 D8 q5 S

+ z/ u# S7 _2 E( c* g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1 F$ I( Y6 L% a! m: g. m, ^; n( v& q

. ?9 [$ d$ L3 O' [/ m/ i. x# K4 L4 x, z2 p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3-5 05:37 , Processed in 0.171443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