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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践是存在一定差异的,法律的制定与实施也是如此。例如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竞合时如何处理的问题。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是否可以双赔的规定,那么工伤与交通事故可以主张双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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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有位女员工,上个月在因工外出时不慎被一辆卡车撞伤,造成两根肋骨骨折,目前单位正在为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垫付了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工资也照常发给员工。由于此次事故,对方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所以,对方也承诺将支付医疗、误工及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我们想了解一下,类此这样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工伤,今后工伤待遇如何处理? , ?" M2 O i6 i2 i( O
1 R& g2 i1 y! c: v4 y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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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i Z8 h* l8 p( C
; n4 f0 q' w" u3 y0 n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由第三人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按照规定向第三人追偿。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在获得第三人赔偿后,应当予以相应偿还。 ) Q! I0 {4 e7 R& g @0 O; R
& W+ g5 r% w" D+ [由此看来,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时不能主张双赔。 3 b. M" ~: d7 f2 D! u2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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