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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有的劳动者觉得缴纳社保没有用,即便公司给自己缴纳社保,自己都会要求折现。有的劳动者则是不懂社保缴纳的相关要求,被公司常年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甚至可能被公司以户口问题等理由“忽悠”,认为不需要缴纳社保。还有的劳动者认为也不需要在意是不是足额缴纳,公司给自己交了有个保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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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于以上这些想法,到底对还是不对呢?当发现公司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该不该要求公司补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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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毫无疑问的,必须交,必须足额交。该要求,一定得要求。具体有以下几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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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O, J" h9 L2 {/ H7 v) K7 Q 1.不交社保或不足额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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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d0 x% O' `( U' _& v, s 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性义务,对于缴纳的条件,缴纳的方式,缴纳的时间,缴纳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就是不交社保或不足额缴纳社保,就是毫无争议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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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交社保或不足额缴纳社保损害的是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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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者而言,不交社保,其对应的直接结果就是,养老金没有,医保无法使用,失业金无法领取,生育津贴也没有,如果发生工伤,如果公司没有赔付能力,那么就会面临拿不到赔偿的局面。另外,社保缴纳是很对地区享受政府特殊福利的条件。比如上牌,落户,领取租房补贴,发放购房补贴等等。不缴纳社保就会丧失享受这些特殊福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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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未足额缴纳社保,其对应的直接结果就是,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缴纳额较少,发放额也会减少,生育津贴金额较少,医保账户划入金额较少,当发生工伤时,工伤待遇赔付都会减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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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 I3 h: Q1 H. ?7 I 3.错过缴纳或补缴机会,可能就没有办法补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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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劳动者是出于多拿现金,还是自认为没用等目的。都要清楚的明白一件事情。社保缴纳是有条件的,社保补缴同样是有条件的,存在劳动关系是缴纳的条件,在时效内是补缴的条件。当然还有一些其他条件,比如公司还存续的(没有注销,破产或倒闭),自己手里还有证据的。也就是说,如果现在还满足条件,那么补缴按流程去投诉就可以。如果已经不满足条件了,你想补,你愿意花钱补,根本都没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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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I* ^1 u* u0 a& Y 笔者见过太多上年纪的人,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人,年轻时没在意社保缴纳的人,从来没交过社保的人。都想着去一次性补缴,以图领取养老金。但是这种想法,也就只能想想了。机会错过了,就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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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m, _# w% s% ]! x 4.社保补缴,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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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4 F( {) u$ G 不管是未缴纳社保,还是未足额缴纳社保,先与公司沟通,要求补缴,公司主动补最省事,公司不愿意补的,准备好劳动合同,个税证明,工资流水,直接向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补缴就可以。当然如果因为政策原因,确实已经无法补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待遇损失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