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278|回复: 0

劳动者要明白自己行为对应的到底是什么后果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进士
  • 打卡总天数:246
  • 打卡月天数:3
  • 打卡总奖励:3397
  • 最近打卡:2026-11-05 09:52:27

2684

主题

19

回帖

2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28866
发表于 2026-4-29 13: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1.写检讨书/认错书& {+ Z4 |5 z2 E6 g+ {$ U

: y5 Y8 ?* {9 t' E如果公司让你写检讨书/认错书的,你也老老实实的写了,那么这个行为对应的后果就是自己承认自己的过错,自己把自己违纪的证据送给了公司。后续公司想要因此对你做出辞退处理。只能认栽。
2 _' S) m: `$ D' L# G
7 W. c2 `; B1 `9 L% Y2.写离职申请书/给公司发辞职报告, H) W: i0 k( ]+ M

9 N+ \1 q$ Y" _; J- x' `- J- }2 V如果你写了离职申请书,或者直接给公司发了辞职报告。那么这个行为对应的后果就是个人原因离职。补偿金没有了,赔偿金也没有了。去仲裁也没用。你想以是公司胁迫的,或者是公司欺诈你才签的,毫无用处。# c. v2 p  L- W" u# L: }2 `0 Z
/ I! t& _" {% ~( u% K
3.在职拒不交接工作/客户/信息/物品8 S  h- T; \1 m3 ]# b1 T; H0 ]5 ?

7 A. M/ b9 q1 s9 ^! G  ?! F有些行业,有些行业的劳动者,会固执的认为,客户是自己发掘的,市场是自己开拓的,交接工作,交接客户,交接信息就等同于断绝自己的业绩,断缴自己的收入,甚至给别的同事做嫁衣。所以对于公司的交接要求,一概拒之。这个行为对应的后果就是不服从管理,就是违纪,容易被公司合法辞退。要知道在职期间开展的工作成果都属于公司,而不属于个人。
" y3 I0 b, g+ a8 j0 F8 p8 d( u; ]: q- P. j3 k, r6 f
4.通过社交媒体发表对公司不利的言论" B5 ^& u9 z* ~3 v

( C+ ]( u# M1 @: J# y/ o通过社交媒体发表对公司不利的言论常见于女职工,常见于情绪容易激动的女职工。要么某红薯,要么朋友圈。发不是目的,让公司看到才是目的。对于这种行为,一旦认定这种言论失实,即便公司没有规章制度,或者没有在规章制度中给这种行为定性,那也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辞退合法。9 Z9 r8 ^1 W! I9 S) A

1 C3 v6 d7 k' [0 V5.请假未等审批就走人/请假未经审批就不去上班6 R1 {% h6 n8 M% X

, T0 }5 s8 B0 q劳动者有请休假的权利,但是依然需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请休假手续。除非特殊情况,突发事件,导致无法及时等待审批结果的。考虑到合理性问题,即便未批,甚至即便未履行请假手续都会被认定为合理。但是对于非特殊情况,非突发事件的请假,未等审批,就走,就不去上班,那妥妥的就是旷工,容易被公司以严重违纪辞退。, A9 ?4 {4 T# c- {/ B" t& m8 }: W

0 \- M. r' w: B/ O  ]+ D1 q$ m6.与同事/领导发生互相辱骂或肢体冲突
3 H: u. |: x) t9 g" e6 M# D# V; K8 J& D; c. Q0 Y$ ?
与同事/领导发生互相辱骂或肢体冲突这也是严重违纪行为,不用掰扯因果是否,谁对谁错。不用去纠结,要辞退都辞退这个问题。更不用觉得时候争执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公司就不能处罚自己。有这种行为,等辞退不冤枉。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11-5 16:23 , Processed in 0.340293 second(s), 4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