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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理由辞退员工,判赔了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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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7 10: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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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眼里,工作就是一个赚钱的工具,一个生存的饭碗$ m1 c2 \5 G( Y
  }4 J9 q0 q& _
但《圣经》上说:工作是神的意志
! L2 o9 Y! r. V: q% L) g7 a6 q7 W: r在“铁饭碗”盛行的时代,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就意味着有了保障,而现在激烈的竞争却让我们随时可能失去工作以及生存的根本
" M5 D; e5 K8 N. I' z0 U8 T2 o0 Y3 H; B
  基本案情
6 Q+ Q! E+ @5 E$ [9 I: @# _" o% p- ^劳动者1994年10月入职了一家公司,1996年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2013年9月,单位和劳动者说:“公司没有岗位安排了,回家等通知”,劳动者就回去了,这一待就是10年,2023年10月底,单位向劳动者发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停发了一切待遇,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
* s8 v: S* |( A. w
+ h5 u' W. r# P7 d+ U- M  案情分析' H+ M( Y& F" N5 c
发现单位存在违法解除的行为,于是提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 t& o( P/ f8 F0 G1 j什么是违法解除?$ e4 B, F3 h4 P2 u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6 i+ }  z& Y4 v4 V, Z/ {- Y  劳动者被辞退,赔偿金是否应当分段计算?
8 J8 N7 l! M4 G, K4 v1 p( [《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那劳动者1994年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2023年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赔偿金的计算年限是29年?还是15年?/ S9 }1 E' s: k; J% Z8 w+ ?
根据2018年《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第31条规定:9 C) {1 O- |  m2 F- d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赔偿金计算年限应当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而分别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是否支持劳动者提出的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应当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赔偿金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最早自2008年1月1日起算。”——故针对天津地区,赔偿金的年限是分段计算的。
6 p0 f, U  m) h  仲裁委认为; d4 j- D. a- u, O3 Y
; O* j; R0 ^. R, @
仲裁委认为:单位未举证证明已告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原因,属于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Y8 @1 E: S( L7 z; _: e
  仲裁委裁决" t! M3 b1 J, G+ H) _

. ^% q% X0 v: ~1 Z- N仲裁员审理后,裁决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100280元。
* z+ R: t, b( f: G- ?% ]  执行: ~# |. R1 y1 x$ {1 Z& x) w
/ M% l; Z! @( u+ ~
经过调查,发现这家单位的经营状况很差,法律风险很多,履行能力也很差。* ?9 r% ]) d3 o! }* c) l2 [
法定代表人也已经被限高,还存在很多执行案件以及终本案件,被执行金额已经高达3716万。1 i) N) x( c: {8 D- R. l
8 p4 {+ [$ s$ o% d& b1 D" [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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