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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提离职申请公司没同意,反手因公司违法提了被迫辞职要补偿,能被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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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7 08: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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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公司发了个个人离职申请,公司没同意,然后你反手因为公司拖欠你工资,又提了被迫辞职,那这个时候被迫辞职这个经济补偿能不能被支持?
$ }6 n# Q  b% H/ D; I0 ]0 I. I0 n$ N  q$ l6 w2 R7 g1 p+ r
( U* q' U, p% V' A7 |, \
我给你从两个角度分析下这个事。0 k# I9 t+ r8 J$ a5 V5 _1 f8 }
0 Y8 v$ p6 q- l8 i4 f" B/ e
01
* X6 U  f& b; z! P  E被迫辞职不成立
0 R3 ~0 ?0 C. ~9 A; |
1 V9 A/ G; q( }  d( _9 _) \& x得出这个结论的依据是什么?就是劳动者已经发出了个人离职申请,因为劳动者个人发起解除劳动关系属于什么呀?形成权在你做出解除意思表示那一刻,解除的理由就已经固定了。3 g9 F: e1 \1 b# W  d6 ?4 r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Z$ p# T- Q' z- h/ e. Q, L那30天后劳动关系就可以解除,他并不以这个公司到底同不同意、批不批准、盖不盖章为前提。
9 q0 ?7 b% C* \2 t* Q9 g% t所以你之后再做出被迫辞职这样的一个动作,已经不产生法律效力,所以就无法主张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3 W& a* f! c) r+ k7 z/ X
02
6 ]8 j# u: C" ?: B9 F5 `被迫辞职成立% ]* B9 Q8 [2 C1 I

5 E+ x6 J9 i; c" W+ l9 _% a) i那得出这个结论的关键点在于哪儿?在于两个字,申请二字。& @4 V$ }* f0 M$ ]# {
既然一开始发出的是离职申请,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 O0 E. H6 V; w/ F) L: w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处理时,那协商就看同不同意,那公司没同意,所以双方就没有协商一致。) T- O7 b7 G2 U; p0 E
所以就没有产生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效力,所以之后提出的被迫辞职就属于劳动者单方行使解除权,通知一经送达对方即产生法律效力。: N) ~% T5 ]. O2 n  m
那么问题来了,你更同意哪种观点了?7 S1 n; N' e$ B) N
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如果从降低风险、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去看,你到底应该怎么做?
. n: D& }  S7 I6 D很简单,个人发出离职申请后,如果公司不同意,不要马上提起被迫辞职,等30天,30天内你该干活干活,该上班儿上班儿,30天后,公司并未表示同意你离职的情况下,你再发起被迫辞职就可以了,你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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