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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不是存在特殊保护期的劳动者,不要执着的找公司要2N,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今天再就这个事情,聊聊看。 # x; q# K) Y8 Y. n7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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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让劳动者走人,操作流程基本上都是,先忽悠自离(劝退、让写自离申请)→找过错合法辞退→协商解除→直接辞退(或故意让劳动者走被迫离职)。前一步走不通的,就继续走后一步。 $ y z" H& ]. `' r( Q R. Y5 y
- `& d- _5 `) l2 r x3 A1 z如果你遇到的是公司直接且主动与你协商,愿意给N+1让你走人的。那么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类型公司算是懂法且仁义了。 $ w3 H6 ^$ G# z
* E9 s3 j# y: i6 M2 t5 j9 l; f当然,有些劳动者在面对解除劳动关系这件事时,会通过各种渠道,包括AI,去疯狂的恶补相关的法律知识。最后一定会看到一条,违法解除(辞退),公司需要支付自己2N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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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0 v r, v& f6 z' u5 X$ u q! K基于这种信息,有些劳动者就会主动,甚至是执着的就找公司要2N,不给2N坚决不走。 $ \' r* q, @3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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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这种操作,其实就是吃了没有实操经验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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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Z% u, ]& M n& J$ M! g作为普通劳动者,公司绝无可能主动给你2N,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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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上限,且只有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公司才需要支付2N。那我们考虑两个问题,第一个,谁会承认自己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第二个,即便就是违法解除,公司为什么要主动给2N。 5 J6 b/ Z# B$ k5 W-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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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的立场角度出发,承认违法解除,也就等同于认可给2N。不管是N+1的补偿,还是2N的赔偿,在公司看来,都属于额外的用工成本支出,甚至有些公司都认为自己就不应该付这个钱。基于这样的想法,所以公司才会想着忽悠劳动者自离,找过错看能不能合法辞退。都做不到,那就给N+1协商。能少负担,谁愿意多花钱呢? 6 [7 g! C& `6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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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从逻辑上说,公司真的解除劳动关系,即便就是违法解除,那么公司也一定会选择和劳动者死磕完一裁两审的程序,尽可能做到晚给2N。时间是劳动者的敌人,劳动者是迫切想要尽快拿到钱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往往也容易接受以少要钱换尽快拿钱。从而与公司调解。那这就意味着,公司采取拖延时间,确实可以做到少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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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实当中公司不会承认违法解除,更不会主动支付2N。作为劳动者不要指望自己能从公司通过协商沟通,直接要来2N。 1 K( } g: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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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说的是公司就构成违法解除,另外还有一点也不得不讲,公司不构成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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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全部都等于就是违法解除,某些情况下是真的有可能构成合法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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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g9 }: x. b* @比如找到劳动者严重违纪行为的,就是可以依法0成本辞退。给你N+1协商的时候,或许公司没去找你过错或找不到你的过错,那N+1你不接受,公司一定会更仔细充分的去找你的过错,还会挖苦心思,采取套路故意让你犯错。比较常见的有倒查考勤,有碰瓷式引发矛盾冲突,让劳动者违纪;有通过合理调岗让劳动不服从构成违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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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5 Q! b5 r5 T2 q只要能够做实劳动者有严重违纪行为,公司的解除劳动关系,那就是合法解除。什么都不需要赔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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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 t( H# Q( ?; H即便找不到这些过错,那大不了公司就通过不让劳动者进入办公场所,停发工资,安排待岗等套路,故意让劳动者去走被迫离职,而劳动者被迫离职,即便去仲裁,即便能成功,最多公司也就是支付补偿N。这其实都还没有之前协商的N+1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