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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劳动者会有这样一个困惑,因为公司不执行打卡制度,或者公司的打卡方式是人为记录,打卡机记录,并非通过软件记录,那自己手里没有打卡记录的证据,在仲裁的时候也就没办法提供,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不能劳动仲裁了? ( Y' Y; B& I! J7 b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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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5 w$ \) ~! z) z- ]解答这个目前,我们需要先了解打卡记录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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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e4 c" ^1 u$ w. s( d4 k作用一:打卡记录可以证明劳动者接受公司的考勤制度管理,彰显人身依附性,从而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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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 G$ c0 s& _' Q) ~ x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你提供打卡记录是为了证明劳动关系,那么你要先看看自己有没有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比如社保记录,比如工资发放记录,比如个税申报记录,比如入职书,辞退书,比如安排工作、奖惩的记录等等。要知道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能有100种,你在证明劳动关系时,不需要全部提供100种证据,只要提供其中一种就可以。至于这一种是劳动合同还是打卡记录原则上都可以。你能提供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那就不需要再提供打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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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F2 y5 ]9 b$ H# D作用二:打卡记录被用来证明劳动者加班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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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是出于这个目的,那打卡记录提供不出来就提供不出来吧,因为提供打卡记录是没办法证明自己加班的。要知道,打卡记录只能证明自己打卡的具体时间,却没办法证明是在公司安排下超出工作时间工作。想要证明加班,最主要的是提供公司安排自己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工作的证据,比如加班通知,比如排班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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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Y# |/ @4 T- f! B如果你有公司的加班通知,排班表等用来主张自己加班的,即便没有考勤表也可以主张成功,因为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考勤表应当是由公司提供的。公司不提供就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当然你也不用担心公司在考勤表中作假,故意消除你加班打卡的记录,因为只要考勤记录只要没有原始载体,只要没有你的签字确认,你完全可以否认考勤表的真实性,否认了真实性,结果还是一样的,要支持你加班费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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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有没有考勤表,有没有打卡记录,对于自己申请劳动仲裁,不影响。不要因为没有考勤表就打击自己通过仲裁维权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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