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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多拿到手工资,跟公司约定了放弃参加社保,改成公司每月支付自己一定的社保补贴。 + e( k( B1 ?- s
% D* P9 {' x- u- T那么问题来了,单位与员工约定不缴纳社保,每月通过社保补贴的形式发放给员工,但员工离职后,又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为自己补缴社保,单位补缴之后,能否要求员工返还之前发放的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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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E% y2 Y* [. U; s. s' B案例引入 , |. `5 U* g/ E: [* I3 C
诸葛亮于2018年5月入职刘备公司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刘备公司每月向诸葛亮发放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刘备公司不再承担为诸葛亮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于是诸葛亮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刘备公司支付给诸葛亮社保补贴。
5 s0 `, u C% P1 z2022年5月,诸葛亮离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后,诸葛亮向当地人社局投诉,要求刘备公司为自己补缴社保。后人社局责令公司为诸葛亮补缴2018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刘备公司按时完成补缴。 ' T7 Y0 v" M6 s" k1 K( M
2022年10月,刘备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诸葛亮向公司返还社会保险补贴。
7 w# F* _- v' A请问:1、诸葛亮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保,由公司支付每月支付自己社保补贴,是否有效? # T+ q! X" q% F3 ?' M; H
2、公司可以要求诸葛亮返还社保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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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n. U, u0 k4 m6 i法律分析 0 T; h* K5 {5 X- a- u/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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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承诺放弃社保,由公司每月支付社保补贴的约定是否有效 5 J% \) @: }3 L h* q; P. 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保是强制性规定。
/ b- D) U; `6 G9 u7 _在上述案例中,虽然诸葛亮向刘备公司申请不缴纳社会保险,但劳动者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不属于刘备公司的权利处分范围,诸葛亮与刘备公司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而是每月以社保补贴的形式发放给员工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 - W. h& d/ y2 u3 O(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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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返还社保补贴费吗?
6 ?; Q0 a5 o6 }( u基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以及公平原则,诸葛亮应当将刘备公司向其发放的社会保险补贴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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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v& t4 r, L& _: l# n. }( _上述案例中,经诸葛亮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刘备公司每月向诸葛亮发放相应社会保险补贴,公司不再承担为诸葛亮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但人社局作出的责令限期补缴社保费的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刘备公司也按时履行了补缴社保的义务,基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以及公平原则,诸葛亮应当将刘备公司向其发放的社会保险补贴予以返还。 3 q+ f6 D# v3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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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0 N' B* ^/ Q3 b4 M2 X% j* K3 d7 e
实践中,关于是否应当返还社保补贴的争议比较大,一种观点认为不应返还,该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已经将社保补贴发放给员工,属于用人单位支付的员工福利。而补缴社保是单位法定义务,不能因为约定而免除。已经支付的社保补贴不应返还。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返还,该观点认为当用人单位履行了补缴社保的法定义务之后,那么社保补贴就构成不当得利。单位可以通过不当得利之诉要求职工返还社保补贴。 + ?% V1 ^+ c7 h) J* L( q( e
但没有争议的是,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个人,都不得约定或者自愿放弃这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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