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单干,打工人翻身做老板,这现象再常见不过,谁都对未来有个美好的期望,也愿意付出,渴望得到回报,那离职单干,干和原公司同样的事情,当然也就是最好的选择,毕竟熟门熟路,上手不难。 ; q4 t( {/ s2 d8 K p4 f, U: s& \" K% w* S" u
. }: ^* |" ~4 T6 g8 |对于一些用人单位、老板而言,如果能够想的清楚,看得开,明白市场够大,蛋糕够吃,不会反感或者针对离职单干的员工,但是确实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老板没有这样的格局,想不明白,看不开,认为员工单干就是在背刺自己,认为员工敢单干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从自己这里获取到了一些资源,利用自己的资源赚钱,于是心生怨恨,处处针对,先针对的就是不发放员工还未结算的工资,理由肯定也找好了,侵犯自己商业秘密。甚至可能还反手要求劳动者赔偿。# @: K* j* c' ~5 d. n
$ s: ]' L0 }3 s3 ]4 Z作为劳动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I" I4 l+ ]; J) a k3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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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劳动者要有个清晰的认知,工资是工资,侵犯商业秘密是侵犯商业秘密。虽然当事双方都是你和公司,但是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拖欠我工资,我可以仲裁你支付给我,你说我侵犯商业秘密,如果给你造成损失,你也可以仲裁我要求赔偿。或者起诉我的公司要求赔偿。但是你不能以此为由不发我工资。- M3 p/ ^7 \/ y6 L( y& I5 N7 w)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