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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公司和合同上的公司不一致,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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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12: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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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需要视情况而定,入职合同和公司不一致的情况有很多,有一些情况合规,所以就无从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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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A: N( S2 x& R, d; T如果你在工作的过程中遭遇了此类情况,首先你需要保留入职时的劳动合同,其次需要对目前的工作进行记录,找到能证明两家公司不同的证据,随后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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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R" J" G! Y- ~7 C( @, Z一、此类情况不一定是违法行为。; h9 g- l. M9 o0 C  S9 d6 x" j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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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上的用人单位和实际的用人单位不同,说明你的公司并没有按照严格的人事管理方法录用员工。企业可能为了进一步降低自己的用人成本,同时规避所谓的劳动责任,所以会采用第三方的形式,把员工派遣到其他公司。一般来讲,劳动合同上的公司可以和实际的公司不一致,但实际工作的工资不能低于200万元的注册资本,同时公司也需要对相关工作内容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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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U+ b% F/ m二、临时公司可以做一些辅助性的事务。, q8 E# N4 |7 {" e)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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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在上面所讲的那样,有些公司为了进一步节省运营成本,所以会采用劳动派遣的方式把员工派遣到相关公司工作。此类公司必须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且有一定的辅助关系,被派遣者也需要在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工作,且享有正常员工的福利待遇。" e* f. P, a, l1 ~% ]0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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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也会有一些公司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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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P7 n% a5 J如果你碰到了这种情况:你的入职合同和你工作的公司根本是两码事,不仅主体单位不同,甚至两者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说明这种情况涉及非法录用员工。你可以尝试向公司索要劳务派遣的正规流程的证明,如果对方不能正常提供,此类情况已经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你需要保留证明自己工作的原始资料,随后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0 A; V$ F# P#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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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职场上,老板拥有两家以上的实体企业的情况比较常见。形成这样的局面,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因为某些经济区招商引资,要求企业必须注册在区内,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导致已经经营多年的企业新设公司;也许是因为国家经营范围的限制,多种经营的企业不得不就某些需要行政审批的经营内容新设公司;当然,也不排除有少数的老板为了混淆视听,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另设公司。所以,面对这种情况,一不要惊讶,二不要一棍子打死。笔者可以断言,如今在中国经济舞台上知名的品牌,超过九成都拥有不止一家实体企业。比例之高,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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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u  b4 ^9 E+ m* y回到你的问题,当老板有几家公司时,该如何确定自己的劳动关系单位呢?首先,劳动合同是最重要的确定依据。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将签署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员工的一个重要义务,原因就在于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你与老板一家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同时也在为老板提供劳动,并同时获得了劳动报酬,这足以认定你与这家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建立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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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x  d/ ~# A$ A4 A你现在有疑问,老板私自将自己在另一家公司办理入职,怎么办?笔者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关系。单位实际将员工放在哪家公司,这是单位的事,改变不了你签字的劳动合同的事实。即使你干的活其实是另外一家的活,发工资是另外一家走的账,社保实际是另外一家缴纳的,统统敌不过你的劳动合同。9 O1 y: n6 M  ]+ L% z!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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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么情况下有关系呢?如果这家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倒闭关门了,需要担心的。因为追求责任的对象没有了,肯定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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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你的奖金和补贴问题,你应该要求老板按照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执行。如果老板以另一个公司的劳动合同来狡辩,你可以告诉他,另一个公司的劳动合同你并没有签字,所以对你是没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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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Z4 E' N% s3 f" _8 Y签合同与发工资不是同一个公司,有纠纷应找谁?) V% N5 d( b;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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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小郑最近很是苦恼,因为其和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A公司,为A公司做事;但工资是B公司发,人事关系在B公司。现在想辞职,不知道手续应该怎么办,是找A公司办还是B公司办呢?另外,如果B公司依照它自己订的不平等员工制度随意扣钱,是否合理?找B公司理论后,但其却不理睬怎么办?
) o6 w  {2 q5 l# b( {  K
2 g+ X1 ]" Z, r3 O! Q' p0 @案例解析:
1 d" O5 F- L$ x& [1 w* X0 t) g* Z) H8 e( u2 C3 R
小郑是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A公司提供劳动,所以他的劳动关系是与A公司建立的。如果辞职,应该向A公司提出。至于工资的实际发放,是从B公司账户上出的,这点不影响他的劳动关系性质。
2 Y. |* A5 g5 _; x/ a; v% k8 D) c5 i+ y
- _! F& v2 c# g* s. j( ~. b因为根据200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签署劳动合同一方是作为判断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的首要标志。小郑的劳动合同是与A公司签署的,它就是他的劳动关系所在单位。' w5 O: S# U8 U

, ?1 O1 k3 j! e+ d* L8 `  z6 Z至于他的工资是由B工资发放的,社保用工办在B公司,这些不是判断劳动关系所在的根本依据。但是如果不存在前面所说的那些判断依据,或者很难判断,则可以把工资、社保的关系作为参考来使用。; A* Z) X: B- N7 B' G3 |# h* w& X, S

  `/ f( Q- v' n& d$ n既然确定了劳动关系在A单位,他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如果他想辞职的话,应该依法提前30天书面向A公司提出。B公司擅自使用自己的规章制度扣你的钱,这是不合法的,他有权向A公司反映,如果A公司不理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v5 ~1 [( k7 R- U

9 k$ \1 e1 z! P- F------------" R: B) \6 B3 w0 u8 u- ^1 s; C
入职公司和合同上的公司不一致,该如何维权?& B8 |1 e1 w  G) y1 ~" s$ X) \* y  y6 ?

/ I% N. [  H4 g0 `* @+ U8 c入职公司和合同上的公司不一致,该用法律维权。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一般原则,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核,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
' q$ v, d/ t7 K8 ^2 r. T: e1 w" D$ h6 @' r$ f' V
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外,不得缓缴或者减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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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详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费额。缴费单位完成申报手续后,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结算。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提起民事诉讼的过程:准备诉状、各种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和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 C2 d0 a! w3 P6 s1 }8 ^

( I6 U3 t$ y9 y  [. z9 \) m) ^材料齐备后,到辖区法院档案室立案。立案后的庭审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法庭调领取判决书—申请执行。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对于第三种损失,举证责任最重。首先,需要证明其他就业机会的存在。其次,需要证明就业机会是因为要约的承诺而丧失的。最后,需要证明就业机会给予的劳动报酬高于要约给予的劳动报酬。如果证据不能证明,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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