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564|回复: 0

经济补偿金基数是否包括加班费?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贡士
  • 打卡总天数:123
  • 打卡月天数:13
  • 打卡总奖励:1594
  • 最近打卡:2026-06-18 09:57:53

1998

主题

18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9046
发表于 2024-11-12 06: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否应当包含加班工资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均未明确。因此,实践中也存在分歧,主要存在两种口径:
: [# m4 u; |7 A" N% q, e) N8 p2 h6 U% W3 ^- G9 L7 y
1、第一种意见较为传统,认为经济补偿金基数包括加班工资,主要依据为《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明确将“加班工资”列入工资总额内,公司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这也是现在多数地区裁判时适用的标准。
3 g; }0 Y# D: M+ r4 ^8 d# [
( \, o- O+ k) _" [  f; b0 L2、另外一种意见则认为经济补偿金基数不包括加班费,持此观点的以上海为代表。上海市高院曾在2013年第1期《民事法律适用问答》中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时不应将加班工资包含在内”,其审判精神在于,经济补偿金本身从性质上看,系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为弥补劳动者损失或基于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而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 N7 ^' B# M7 D; `% ~7 N
) Y# |! B1 p+ a* x1 s
      当然,实务中有企业将本属固定劳动报酬故意拆分为最低工资和加班工资的情形,上海高院为此同时强调:如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项目计入加班工资,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的,则应将该部分“加班工资”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5 f! o0 V* M2 b% A
' o* Q  e7 k. I; S+ f
相关案例:
# E- r) m1 r/ P6 i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2021)沪民申137号  % w! ?; h" }( E* F& o3 [: h
......" a# a( {1 Z$ O$ A$ c( R/ A
本院认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为弥补劳动者损失或基于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其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所获取的工资报酬为计算基数。由于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因此,二审法院在确定王丽明的赔偿金数额时未将其加班工资一并作为基数计算,并无不妥。王X主张二审法院认定其赔偿金数额错误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同时,二审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所提供的出勤等证据依法确定的王丽明工作期间的加班工资数额,亦无不当。现王X根据其估算数额来主张二审法院认定其加班工资错误,无事实依据,本院亦难以采纳。此外,王X并未明确指明二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情况,且其对上述主张亦未有证据证明,故其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 l, n& f5 G9 W
! M1 Y& a  t6 _* u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7 `$ N1 s7 v% c1 Y1 R" Q驳回王XX的再审申请。
0 t$ E) F* ]& m# J2 ^......: O/ i6 V" ^( c1 ~) S
% {& U, ^6 I: A
裁判要旨: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为弥补劳动者损失或基于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其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所获取的工资报酬为计算基数。由于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因此,二审法院在确定王丽明的赔偿金数额时未将其加班工资一并作为基数计算,并无不妥。
! s  m; F& {# k0 L  k5 Z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6-21 01:15 , Processed in 0.229394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