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196|回复: 0

公司没给自己足额缴纳社保,该不该要求公司补缴?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进士
  • 打卡总天数:246
  • 打卡月天数:3
  • 打卡总奖励:3397
  • 最近打卡:2026-11-05 09:52:27

2684

主题

19

回帖

2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28866
发表于 2026-5-29 16: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现实中,有的劳动者觉得缴纳社保没有用,即便公司给自己缴纳社保,自己都会要求折现。有的劳动者则是不懂社保缴纳的相关要求,被公司常年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甚至可能被公司以户口问题等理由“忽悠”,认为不需要缴纳社保。还有的劳动者认为也不需要在意是不是足额缴纳,公司给自己交了有个保障就可以了。
% L6 T/ w+ P0 F# y3 K% g那对于以上这些想法,到底对还是不对呢?当发现公司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该不该要求公司补缴呢?
1 V# v1 |" J9 ^/ k6 H  K+ K. j( e3 N# a- y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毫无疑问的,必须交,必须足额交。该要求,一定得要求。具体有以下几个理由:
* f1 @3 K  V6 _, U( X6 K
  F# m) E" V0 D1 O0 \1.不交社保或不足额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
! G5 z' W' \- h# ^0 K7 P* H. t& D+ ]; G. f" W4 i" j& c8 M4 L
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性义务,对于缴纳的条件,缴纳的方式,缴纳的时间,缴纳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就是不交社保或不足额缴纳社保,就是毫无争议的违法行为。5 n- M( ?3 s$ n5 \" p

' @# [& c0 v# ?# k6 F8 P& X- U2.不交社保或不足额缴纳社保损害的是劳动者的权益。  j+ t' O8 X: u( _$ O
1 E5 f8 V4 [3 Q1 m2 {2 c0 a
对于劳动者而言,不交社保,其对应的直接结果就是,养老金没有,医保无法使用,失业金无法领取,生育津贴也没有,如果发生工伤,如果公司没有赔付能力,那么就会面临拿不到赔偿的局面。另外,社保缴纳是很对地区享受政府特殊福利的条件。比如上牌,落户,领取租房补贴,发放购房补贴等等。不缴纳社保就会丧失享受这些特殊福利的机会。
. W1 F' ]0 J' z  c# Z" _$ J
3 G) @# w5 |, Y至于未足额缴纳社保,其对应的直接结果就是,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缴纳额较少,发放额也会减少,生育津贴金额较少,医保账户划入金额较少,当发生工伤时,工伤待遇赔付都会减少等等。3 @) p- O+ d" A3 a6 C
! @4 V& V0 g  }5 y
3.错过缴纳或补缴机会,可能就没有办法补缴了。8 O: R# j& X8 T
* ]% o5 \& E) n+ `: d, F! x2 \# E
不管劳动者是出于多拿现金,还是自认为没用等目的。都要清楚的明白一件事情。社保缴纳是有条件的,社保补缴同样是有条件的,存在劳动关系是缴纳的条件,在时效内是补缴的条件。当然还有一些其他条件,比如公司还存续的(没有注销,破产或倒闭),自己手里还有证据的。也就是说,如果现在还满足条件,那么补缴按流程去投诉就可以。如果已经不满足条件了,你想补,你愿意花钱补,根本都没有机会。& J1 |+ U7 Z/ f2 q5 ?% R

% o. v( h' v% l% H! m笔者见过太多上年纪的人,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人,年轻时没在意社保缴纳的人,从来没交过社保的人。都想着去一次性补缴,以图领取养老金。但是这种想法,也就只能想想了。机会错过了,就没机会了。3 t0 y4 {+ A: n9 _- b9 D' j

" n4 \8 W7 {; H/ Y4.社保补缴,很简单。
6 D6 R) z. {! F2 E1 ]2 @/ s0 x
7 t4 m- W$ j2 \1 Q: D; F不管是未缴纳社保,还是未足额缴纳社保,先与公司沟通,要求补缴,公司主动补最省事,公司不愿意补的,准备好劳动合同,个税证明,工资流水,直接向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补缴就可以。当然如果因为政策原因,确实已经无法补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待遇损失就可以。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11-5 15:38 , Processed in 0.266168 second(s), 4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