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当中,申请劳动仲裁后却没去参加开庭的劳动者是很多的。没去参加开庭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为单纯忘记了;有的就是不想面对/不敢面对,所以没去;也有的是因为联系方式变更,联系地址变更导致未收到仲裁的开庭通知;还有的是因为没注意仲裁的开庭通知(有的地区,是线上小程序提交申请的,会小程序提醒。有的地区就是短信提醒,直接发链接。),劳动者没在意也很正常。那不管什么原因,不去参加开庭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6 B6 B$ _% \# z
% t0 j) S5 h" c4 i. H' i/ c2 J% D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委会再向你出具《撤回仲裁申请决定书》(有的地区可能直接就是决定书,名称或有区别)。如果给你出具决定书。到了这一步,劳动者该怎么办?7 h) k) l$ Z/ l' v! G. C' }6 E0 F. c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