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516|回复: 0

关于被迫离职你必须要知道的9件事!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49
  • 打卡月天数:5
  • 打卡总奖励:4691
  • 最近打卡:2026-10-13 15:27:21

4222

主题

38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9682
发表于 2026-1-8 16: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1.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可被迫离职的理由,共计6条。但是现实中常用且好用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未依法缴纳社保。其他理由不好用也不实用,原因是劳动者举证太难。所以在不符合这三条理由的情况下,不要发起被迫离职。
4 _  G* G; T; s2 d% C1 \0 p1 g
$ K: j6 \5 q" L1 |) i; K2.被迫离职以后后,经过仲裁委审理,最终认定理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那么被迫离职就会变成个人原因离职。个人原因离职就无法领取失业金了。- |$ _2 Q/ S8 S7 g6 X
4 p  Z: o' i! y. H) A  @
3.公司取消系统权限,把你踢出工作群,让你交接工作,收走你的办公电脑和手机,不给你安排工作,冷落不搭理你。这些行为不构成不提供劳动条件。千万不要因为公司有这些行为就去被迫离职。对于不提供劳动条件的通俗认定,就是不让你进入办公场所。8 o+ B' P6 `* y& m& L# E

2 M# Y2 x8 w. p2 O# y- ]4.公司缴纳了社保,但是没有按照实际工资标准足额缴纳,或是有的月份没缴费,或是有的险种没交,是不能提被迫离职的。未依法缴纳社保被迫离职,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从来没缴纳过社保,被迫离职才成立。
; E1 b* C" n0 h4 C; K; R$ k$ `1 k8 m. R& L2 K+ B9 e& f
5.被迫离职一定要注意顺序,先发《被迫离职通知书》,也就是先通知公司自己被迫离职。公司收到《被迫离职通知书》后再走人,也就是通知到公司后双方劳动关系才算解除。不发《被迫离职通知书》就直接走人的,容易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发辞退通知书。
: U& M7 B# l* Q" @" _, ?; b* J, i& b3 L9 C, ]6 i
6.《被迫离职通知书》的性质是劳动者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非向公司申请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只要通知到即可。无需公司回复,更不用在意公司同意或者不同意。公司没有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权利。1 |9 C1 Q( |$ ?

7 f. r9 i' B' G) \% \7.《被迫离职通知书》送达给公司后,双方劳动关系就解除,如果遇到公司要求你在系统中发起离职申请的,或者要求你提交辞职报告的。直接拒绝就好,不要搭理。8.被迫离职后,劳动者依然有义务配合公司办理工作交接。但是办理工作交接,不要按照公司的流程去办理,因为很多公司会在交接过程中给劳动者挖陷阱。比如签署个人离职或者双方再无劳动纠纷的条款文件。可直接通过微信、短信的方式,告知公司,如需交接工作,请书面通知交接的具体内容。3日内未通知书,视为无需交接。 : ^2 F$ k- |+ ~* N

. u+ x+ \/ j  m2 m. ~& Y* X# n! y9.《被迫离职通知书》送达给公司后,千万不要再去公司出勤,不要去上班。不管公司是以不同意你离职为由让你去上班,还是以你不上班就是旷工违纪,会给你发辞退通知书。又或者拿你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吓唬你。记住了,都别当回事,在《被迫离职通知书》送达给公司的那一刻,双方在法律上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不是劳动关系,就不需要再去出勤上班。
1 C7 P( C8 w/ `. p
" S, l3 Z! c" D0 m* l$ b
1 ?* c; W; `5 c# \5 I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11-5 17:14 , Processed in 0.223134 second(s), 4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