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553|回复: 0

离职证明有些话千万不能写!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40
  • 打卡月天数:0
  • 打卡总奖励:4750
  • 最近打卡:2026-09-02 11:06:58

2276

主题

18

回帖

2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23306
发表于 2025-1-7 16: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新员工入职,需要提交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但有些员工的离职证明真的让人头疼。
6 Z1 K3 r1 A0 X( |$ H1 \$ ~# {; d2 P( l7 N2 a7 }
究其原因,单位不开/乱开离职证明,导致员工找工作频频受挫。
. B) g! o4 }& ~! S/ c: t$ k& p$ V# Y2 Y8 o  a' k
关于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律规定6 w1 r, N6 ?/ U7 L) ^, b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3 i' `/ U4 o2 M* O) G
PS: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出具给员工的留存的离职证明,除了规定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外,不可写明其它内容。
% v' }) g7 r! W% S" M! g原公司不开/乱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 W- C& D5 J" m: h( w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1 B* ?+ X/ E$ p4 z  jPS: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开/乱开《离职证明》,我们都可以拨打12333(劳动监察),进行投诉;给员工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 x/ J& H5 E! G9 I
这里需要提醒用人单位:员工不办理交接工作,不是不开离职证明的理由!向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后,记得保留签收文件或者其它证据,避免员工以此为由主张赔偿。
1 r' H* I" E) h7 o  f3 f0 r4 U: S$ g
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9 Q. H. B, d. }' g8 y4 L; G7 d
有些员工,离职很久了,一直未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或者跟原公司有过纠纷,导致原公司不愿意出具离职证明?甚至有的离开原来工作所在的城市,导致出具离职证明有困难、有的把离职证明搞丢了,还有的写了负面信息等很多情况....求职又迫在眉睫怎么办?8 K4 ^" D1 j0 i* o
(1)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以替代离职证明。* n" s! Y1 D. o8 i, p7 d
(2)给原公司打电话,通过录音的形式,确定员工已经离职。8 R( k5 X0 R& j( x4 D: d. O
(3)员工可以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员工与其它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并且受聘于公司不会违反对原单位的竞业限制义务,否则带来的后果自行承担。
5 p% v9 W6 f4 w7 q; E" I5 z& P/ o
* a+ ?& D; e5 ~% e4 w* g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吗?
6 Z! o1 G8 a8 y$ N& y$ h; l有些粉丝朋友好奇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吗?
" l: y6 g( \: C* Y" Q* _实际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书具有离职证明内容的, 可以视为离职证明。
2 I' q. b# ~! T& O5 |PS:这里需要提醒一下,离职尽量主动提出让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因为离职证明不仅可以证明员工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结,还关系到员工的求职、档案的转移、社保关系的转移、失业登记的办理、工作年限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休假、医疗期的确定等问题,十分重要。+ ?5 s- T& w, w! w

) w& M  I, i7 H+ {6 \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11-5 17:11 , Processed in 0.215999 second(s), 4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