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461|回复: 0

公司安排待岗,甚至逼你主动离职怎么办?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27
  • 打卡月天数:4
  • 打卡总奖励:4591
  • 最近打卡:2026-06-14 18:39:05

2176

主题

18

回帖

2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21956
发表于 2025-1-7 14: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在目前的大环境下,部分企业出现了经营困难,有些公司难以支付员工工资,也无力支付裁员的经济补偿,便采用“待岗”这一手段,试图逼迫员工主动离职,缩减成本。
: [" F8 e6 v, [4 c- {  c  L! Z& I' \, T' Y2 w+ c8 f" u
但实际上,法律法规对“待岗”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作为工作中常用的一种逼迫员工离职的手段,百度百科是这样解释的,待岗是指等待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状态。) L6 @: y- R( {% d: v7 e0 \
. z: I0 C2 J" A1 V; r& L/ D( A$ o
01 关于待岗的法律规定$ u& I% i7 J6 k9 u9 a5 s

% R2 A- c* c" w  n) x( E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4 W; F5 q0 \$ y- |4 l+ a8 `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 r, G3 f& E2 ?! ]2 {PS:安排待岗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安排待岗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在作出待岗安排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相关的决定需要经过公示,最后书面通知劳动者。
) E' `; {7 x: ^6 i# X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y1 s  T- g1 S4 ?
PS: 也就是说,安排劳动者待岗必须符合停工停产的条件,该停工停产可以由于企业原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
5 {6 F2 I7 z7 M& O& k0 t员工开始待岗的第一个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待岗满一个月后,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地规定不同,例如天津市要求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 N# q8 W4 r: O  d4 @) M
/ m1 k! ]! ]& @02 如果公司要求(违法)待岗怎么办?
" b' b) E9 M" s! C# C0 o2 F3 n& x; e. {0 ?: F
(1)“待岗”尽量让公司出具书面文件  {; U* ]" R. m
PS:尽量让公司出具一份书面的、盖章的正式通知,即使公司不愿意出,也可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向领导确认,最后一定要保留好关于待岗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 P1 V$ D0 [( C  ~(2)正常出勤打卡
$ Y# s  K$ i" VPS: 在没有拿到书面的待岗通知的情况下,应正常出勤上班避免被认定存在旷工等违纪行为而被解除劳动关系;9 M* T( _1 G! c# Z  E) t# h5 A) T
(3)对公司的待岗通知作出书面回复2 Q, I8 z% d2 O9 Z+ `& B( k- [4 C8 `
PS:一定要是书面的,明确表示不同意待岗安排,或在不降低原工资水平下同意待岗,此时不要签署任何关于待岗或离职的文件。) K4 i2 s8 I# r
(4)申请仲裁; W. w$ I/ D3 n7 g& Y
PS:不想失去工作的,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恢复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
8 L) |* B  Z' `$ \想要解除合同的,可以在下月公司没有足额发放工资或降薪后可以给公司发出《被迫离职通知书》再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z/ n6 P/ \3 }/ S) o
% a, m* D! @% z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6-21 11:08 , Processed in 0.180273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