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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理由辞退员工,判赔了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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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7 10: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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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眼里,工作就是一个赚钱的工具,一个生存的饭碗% ^3 ~! D: h! W$ I
( j6 `, x, j# X1 P8 }3 Q
但《圣经》上说:工作是神的意志
4 S- ~# a1 `4 U; `5 Q; p3 n在“铁饭碗”盛行的时代,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就意味着有了保障,而现在激烈的竞争却让我们随时可能失去工作以及生存的根本7 b4 X3 j; Y! f) e! c
0 S4 p3 w& m6 a- _
  基本案情5 D3 O* R$ p7 D6 b- J3 P' P
劳动者1994年10月入职了一家公司,1996年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2013年9月,单位和劳动者说:“公司没有岗位安排了,回家等通知”,劳动者就回去了,这一待就是10年,2023年10月底,单位向劳动者发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停发了一切待遇,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 U7 y" A3 A3 J. @- K! i

3 m# v* {4 @/ w0 ?" t! [4 M9 x  案情分析4 O/ H; `2 \7 O  G
发现单位存在违法解除的行为,于是提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W+ A; o0 V2 {1 N9 \5 x* J" k
什么是违法解除?
/ }! D! L% \! F% a; U7 k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K2 Y7 L' g. j  r* i% r  劳动者被辞退,赔偿金是否应当分段计算?
3 a- u! g5 U- q, A《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那劳动者1994年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2023年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赔偿金的计算年限是29年?还是15年?- Y, N1 n3 |0 B+ l
根据2018年《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第31条规定:
8 Q. z  E4 l- ~) ]- T0 M“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赔偿金计算年限应当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而分别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是否支持劳动者提出的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应当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赔偿金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最早自2008年1月1日起算。”——故针对天津地区,赔偿金的年限是分段计算的。
4 n4 L( y1 @7 T  n: m, v8 _- n  仲裁委认为
) _4 w( c7 ^! ?9 J/ R1 X
; U/ T$ G/ {7 n; K: q# C1 C* j仲裁委认为:单位未举证证明已告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原因,属于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m& q7 a& D% k. m% Z' C2 o
  仲裁委裁决+ M# _5 O5 i) i) g& \4 d
7 e5 j  y9 |! |* k
仲裁员审理后,裁决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100280元。+ C) \3 W* K* X9 m; J* E
  执行
( x* u: j& @' M) O7 @1 [, e- D3 H& C  M5 n$ C$ F; w! a
经过调查,发现这家单位的经营状况很差,法律风险很多,履行能力也很差。# I7 A% U7 e8 ~+ c+ t. w
法定代表人也已经被限高,还存在很多执行案件以及终本案件,被执行金额已经高达3716万。
! k) Z+ \0 }, s- B: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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