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时承诺底薪8000,签合同时底薪就变成了2000(当地最低工资),这样的遭遇相信大部分的劳动者遭遇过,如果你在签合同时没注意到,那你现在翻开你的合同看看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如果你在签合同时注意到了,那我相信,要么你就当没看到,毕竟人在矮檐下,该低头时且低头,也不容易。要么你看到了,有疑问,提出了,公司三言两语就把你打发了,你还是签了。 2 e0 Z) N3 f( Q+ H- S , t+ D( ]+ U* B$ C8 |' g- Q, c 5 w' [! [: h* O# x为什么公司要这么操作,合同要这么签呢?其原因无非有以下几种:/ v! W; K) i& o. _" _3 i
- |4 j. L9 U7 T1.为了少计算你的加班费基数,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各地的口径比较一致,以固定工资为准,并且如果双方约定以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或最低工资为加班费基数,这是有效的(看看合同中有没有这种约定)。当然现实中,很多劳动者都是“无偿”加班的,证明不了被安排加班,基数约定再高也没用。2 N. j/ p! A- t: f Y+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