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466|回复: 0

劳动争议,公司调岗,就必须得跟员工协商一致?我劝你不要有这种想法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27
  • 打卡月天数:4
  • 打卡总奖励:4591
  • 最近打卡:2026-06-14 18:39:05

2176

主题

18

回帖

2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21956
发表于 2024-12-17 09: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01* J: a% _6 M. q9 T' @1 U

, x- D5 V- z6 P调岗必须协商一致的误区' k! I8 ?/ D3 M( Z/ R* l. P  F+ t
" B* |: m4 D6 B0 e% k
就是他们认为公司调岗就必须得跟员工协商一致,只要没有协商一致,这调岗就是违法的。+ |: P1 d4 H6 }# [2 y
但是我告诉你啊,现行的法律当中还真有一些调岗是不需要协商一致的。
: V% W# W; k8 |1 o  z比如说你长期休病假。9 j" }" t% U6 v& F3 `3 {0 Y
比如说你考核不达标,不能胜任工作。5 Y8 R' f* J. b9 s. C2 p
这些调岗在劳动合同法第40条里给予了公司单方调岗的权利,如下:& U% |; X0 g# {1 n  U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K$ Q. d1 q, u5 K! h& l5 r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Z9 T- H& s0 W8 A8 Q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 [1 S! X0 C/ r: i, r/ e$ B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 l8 Y7 R. E& T8 _+ Q* @02
* Q; N  Z2 ]' |/ b* R. `% y) f  q如何判断合法性?5 G# G+ G) @) D5 S. Q2 x# m/ ~
; {5 c2 @8 [9 T+ M# y1 c
第一个,调岗要看在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h- t5 n7 M; b: @& E) c8 e/ ~
你劳动合同写的就是操作工,现在由生产线A给你调到生产线B,原来由你加工生产变成包装,这都是操作,工本身这不叫调岗,只能叫工作内容的合理安排。0 J( L4 }/ |$ k1 s
所以在你的合同里或制度里有相关的规定,符合这个要求,这个调岗公司可以单方进行。
$ m. E1 T: n% k; u3 Z7 `3 F第二个,符合入工单位的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4 M! N6 V% r: D比如说你原来那个岗位没了,取消了,那个产线没有了,现在合理的给你调整到其他的产线,其他的岗位也符合你自身的条件,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的。
* s/ I6 o4 W, t7 M+ S6 g. [但是这种情况你原则上怎么样,不能降薪,和你原来的薪资待遇要是一样的,因为这个产生变动的原因不是你的问题,是公司的问题,明白吗?( ~  [- q  \" y7 n" b; D; k. z
还有一个问题是什么,调岗不能具有歧视性、侮辱性。
' q5 Z; \# p/ J1 O0 H* c哎,你可以看我前两天我发过《劳动争议,公司侮辱性调岗,结果赔了员工26万,调岗可不能任性啊!》,对吧,由总监直接调整到公司前台,这就有典型的歧视性和侮辱性。
; T! [/ X  b2 H当然了,你这种调岗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C7 {6 l, {/ {2 q% T2 T
比如人现在怀孕了,你给调整到一些有毒有害作业的环境。这肯定不行。" T( c8 Z: |3 q. N
所以总结一下,就一句话,调岗不是必须要协商一致,对吧?
3 A3 K5 Y  T, q  h7 A! t) `1 K) V5 y/ [1 {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6-21 04:37 , Processed in 0.155680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