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秀才
- 打卡总天数:57
- 打卡月天数:7
- 打卡总奖励:700
- 最近打卡:2026-03-15 08:48:36
版主
- 积分
- 12313
|
星级打分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m' s8 m7 i: I4 A8 W' m% }5 O. L! K6 a+ {
" z. f2 J: F" z* q
我们发现有不少的单位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内安排了劳动者加班的,最终也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由此双方之间必然就会产生加班费方面的纠纷,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那处理加班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s7 w/ K* Z* B n7 @
% `4 z2 ~' i' }- p( j# ?一、处理加班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f4 h& h8 J0 d# Z$ {7 d7 P
# o+ Y, V) g: B% |$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0 c! K$ h. A3 K! Z, n: R
+ h1 l" F# }0 w; ]; N& V1 ?根据本条规定,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5 Z1 {) N* }% d# a
1 ]; j/ |; G- O许多人都存在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只能主张近两年之内的加班费,超过两年的加班费将被驳回。这是因为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因为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保管工资支付凭证的年限为两年,所以认为最多只能主张两年。0 j9 V3 @/ g3 P1 q& y% r
: P- `# w: x4 c1 O/ g) b$ g虽然相关凭证用人单位只保存两年,但是劳动者仍然可以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只要劳动者可以证明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但是,如果劳动者证据不充分,需要用人单位予以证明时,可以以劳动者证据不足驳回其主张。
1 ?# T, X" w G) R
$ V" n- s0 l$ U6 A/ K二、应该如何主张加班费?
5 T. K0 v k$ W5 q0 R
( i; p, m2 D% l. l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z/ T; | Z, W1 D% N; z, X
" j' b4 D; T; k; {6 p" Q- w8 d
依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本条又规定,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话,即使用人单位不提供,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 D6 ^' u# V5 R5 O0 D' p( l7 i6 j2 c) j, G- j
所以,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如果要主张加班费,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无法提供以上两类证据只有口头陈述而主张加班费的话,会因为举证不能而使自己陷入被动,从而导致败诉。& F! n6 W$ Q' a6 A
* q% |2 r; p* _" Q
加班费方面的纠纷其实也是属于劳动纠纷中一种,因此一般情况下仍旧是仲裁前置,也就是需要先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在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情况下,才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至于处理加班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为1年,这单还请大家注意。
2 E7 t& r: G" M |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