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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经常能遇到自离后的劳动者后悔的。这类型的劳动者自离的原因,要么就是被公司以威逼利诱,连哄带骗的方式忽悠劝退;要么和公司发生点矛盾,情绪激动发起了离职;要么就是个人原因离职后发现原来有权益可以仲裁主张,想着看看能不能挽救。那不管什么原因,对于此类情形,笔者告诉你该怎么办。 9 k! T1 a6 Q* ]9 ^. f
" t( z* B( P% a0 e" P第一步:确认你离职这件事到底有没有发生? 3 P0 }+ z+ A$ M& h
劳动者原因离职解除劳动关系,那劳动者要将离职的意思表示送达给公司,送达以后,劳动关系解除。如果还没有送达的,那离职事实未发生。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比如说写了一份离职申请,邮寄给公司的,公司还没收到。那有机会撤回快递的,撤回了就可以。比如说口头告知同事让代为告知公司离职的,同事还没说的,自己也可以要求同事不要说。比如系统中发起了离职申请,公司还未审批的,能撤销的就马上撤销,不能撤销的,马上通知公司,试验系统功能呢,申请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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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b9 _; {! y9 H& h第二步:确定下,公司手里有没有你自离的证据。 * W; s `4 C$ }9 ]
如果已经没有办法补救了,那你到底是不是自离,要考虑两个因素,第一个,你承认不承认。第二个,公司有没有证据证明你自离。如果你承认你就是自离的,那诚实一点,豁达一点,再去找新工作就好了。如果你不承认你自离,或者你对自离存在不同的理解,觉得受到公司欺诈或许胁迫了,那你就考虑公司手里有没有证明你自离的证据。有的话,想开一点,推翻不了的。没有的话,那看第三步。这里提到的自离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你提交的离职申请书,你发送的离职的聊天记录,你在系统中发起的离职流程等等。 , Z# w% j( t5 L% G
3 F# |9 V$ R8 k7 A, w1 b8 x' F [第三步:继续去上班。 6 y% V* R4 T; ^1 s, S3 E9 I1 |8 }
你不承认自离,公司手里也没有你自离的证据。那双方的劳动关系到底有没有解除,解除的理由是什么,这就存在争议了。那只能通过其他行为和证据来佐证,你认为没有解除,你就需要做出没有解除的表现,那就是继续出勤上班。当然有些劳动者可能不好意思回去,或者说确实已经未出勤好多天了,再去出勤比较困难。那看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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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直接按照口头辞退去仲裁赔偿金。
" Y1 U: i0 x- r. b, q" H- B3 }" b7 P你作为劳动者,主张被口头辞退,公司主张你是自离。你没有证据证明被辞退。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你自离。那这种情况下,会判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判公司向你支付补偿N。所以说尽管公司回不去了或者确实也不好意思回去了,但补偿金还是有机会拿的。 1 J5 h' z3 a7 V3 G( Q# I* g
) O' N+ U1 E7 Q+ I& @ o, r提醒:相比较离职后后悔,离职后又采取各种行动,作为劳动者,还是应该把知识先学好,把事情作对。不被公司忽悠,更不能自己冲动。解决问题最彻底的办法就是不让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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