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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正余镇人民政府
4 q( @% h% I$ i4 ?& a; `2024-10-25 15:32
- N3 ~9 ]; E! X/ O一、房屋修建能否超出原有宅基地面积 : z* B/ T3 f$ _. k& A" ~- |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1、如果是修房,只能按照原址原面积进行维修;2、如果是建房,按照现在的人口享受建房面积和建房批复进行建房。
2 `8 y i4 d: ~. \二、如果执意要超出原有宅基地面积算违建吗?
7 m) @' V5 e/ g5 R根据南通市海门区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规定,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七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 ^9 N( b3 Q6 r. k# Y5 T.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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