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372|回复: 0

被迫离职仲裁补偿金失败的原因汇总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21
  • 打卡月天数:1
  • 打卡总奖励:4512
  • 最近打卡:2026-05-02 15:53:18

2122

主题

18

回帖

2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21866
发表于 2025-1-13 16: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1.被迫离职的理由不对。
7 W: |+ G& K9 j6 J
' Q/ `/ ~9 a' r& s4 |$ Q- C7 ^. ]2 I  e  u
被迫离职成立的理由只有三个,不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如果你是因为其他原因被迫离职的,那失败就不奇怪,比如因为未签劳动合同被迫离职的,因为调岗降薪被迫离职的。未签合同,调岗降薪这不是法定被迫离职的理由。
# r" v% R7 _6 N. c% ?) x  A' w0 @' q) B1 F7 ~/ K* |
2.被迫离职的理由与事实不符。
) {+ f2 J& H2 ^" b" K( @  n+ |, ]
) V) }0 c) h& Z0 y* H/ s/ M1 H7 v明明公司存在的是未依法给你缴纳社保,你却偏偏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被迫离职。理由与事实不符,被迫离职也就没有了基础,当然也不成立。: M5 u8 V; }% l  k

- Q5 N+ \7 n% d  W6 T. \3.口头被迫离职或无法证明自己是被迫离职。
2 I' Q1 t9 G2 m! f* _
, T  k0 b* l8 Y有些劳动者会干口头被迫离职这事,这事,笔者也不知道该作何评价,可能这些劳动者认为,仲裁公司的时候,公司什么都会承认,会乖乖如实交代曾经双方发生过什么。最后就是被打脸,公司什么都不承认,当然也有部分劳动者还是会研究一些方法的,知道要给公司发送一封被迫离职通知书。还知道要通过EMS,顺丰快递的方式留存快递单。这个方法是对的,但是关键问题是你的收件人,收件人联系方式到底是谁?是不是公司的人。是不是公司的电话,如果不是或者你证明不了是,在公司拒收,不承认收到过你被迫离职书的情况下,那你这被迫离职也不成立。所以再寄快递的同时,通过微信,短信向法人发送一份短信是至关重要的。
( v0 J, i2 m0 ]  l
, h' a4 C: X/ b) |- T4.被迫离职的理由不成立。- D7 _6 A% a/ \! o9 k3 g

- W7 N, P3 B, e, q1 H* n; d/ |* H对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认定标准就是不让进入办公场所,且劳动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公司不让自己进入办公场所。比如公司不让上班,报警,警察来了调解,拍视频取证。其他的什么收走电脑,手机,移除群,踢出钉钉,系统,关闭打卡权限,这些都不构成不提供劳动条件。
. H8 V5 u/ w) V" X* A$ B, Y1 N$ ?4 l. }2 D% L, u
对于未依法缴纳社保,这里指的是从入职建立劳动关系到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从未缴纳过社保。入职第一个月未缴纳社保,后续少缴,欠缴,以关联公司名义缴纳,以第三方公司名义缴纳,自愿放弃缴纳,这些情况虽然都属于未依法缴纳社保,但是都不构成可以被迫离职依据未依法缴纳社保。
$ o: s: G* G9 p2 a* R. T, R% v6 r( S% R+ e0 g. Z
对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指的是公司无故,无理由或主观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且拖欠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具体细节问题笔者曾对此专门写过一篇文章,感兴趣的可以翻看查阅。
# |' P! G( q" Z8 S: p
/ {4 I" @& a" Y! y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5-3 07:31 , Processed in 0.179840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