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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社保后,可以要求员工返还社保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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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 09: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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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多拿到手工资,跟公司约定了放弃参加社保,改成公司每月支付自己一定的社保补贴。1 g- {" v) g8 S( W) M5 s

1 W. ~- h4 f/ ~- ^9 N0 S那么问题来了,单位与员工约定不缴纳社保,每月通过社保补贴的形式发放给员工,但员工离职后,又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为自己补缴社保,单位补缴之后,能否要求员工返还之前发放的社保补贴?$ @) _& E! L# _2 u
01& x+ s  o# N- n' R: W
案例引入
3 _) X! ?! P, ~6 u) ^诸葛亮于2018年5月入职刘备公司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刘备公司每月向诸葛亮发放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刘备公司不再承担为诸葛亮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于是诸葛亮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刘备公司支付给诸葛亮社保补贴。
) a1 Z& S1 L' D( E9 S' T2022年5月,诸葛亮离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后,诸葛亮向当地人社局投诉,要求刘备公司为自己补缴社保。后人社局责令公司为诸葛亮补缴2018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刘备公司按时完成补缴。
- O- z: P* N" [( f* k2022年10月,刘备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诸葛亮向公司返还社会保险补贴。+ [( C6 c3 A+ @. X) U: W
请问:1、诸葛亮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保,由公司支付每月支付自己社保补贴,是否有效?8 M1 x! D9 U1 u( T$ [2 ]
  2、公司可以要求诸葛亮返还社保补贴吗?9 q6 C0 ~1 l' v$ n- Q

* H+ h6 I" T9 E' G/ A028 p$ l' `- A+ D/ H7 @
法律分析/ `- |# w3 o2 W, z6 b
01: w" C0 j, J- B( N$ y; ~- R3 I
书面承诺放弃社保,由公司每月支付社保补贴的约定是否有效' |/ ~: a& Y' O6 U1 b3 W; @3 ^1 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保是强制性规定。
; T) N2 I5 w, `在上述案例中,虽然诸葛亮向刘备公司申请不缴纳社会保险,但劳动者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不属于刘备公司的权利处分范围,诸葛亮与刘备公司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而是每月以社保补贴的形式发放给员工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
( K! Q$ d7 M) K- {: i5 }02% D% ^! ^- k1 m! t2 c8 k
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返还社保补贴费吗?  Q: [7 {$ b+ v) W  C; ]
基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以及公平原则,诸葛亮应当将刘备公司向其发放的社会保险补贴予以返还。
; ?8 ~4 r& ?1 v: m8 u
( n) L* _6 O4 k2 w上述案例中,经诸葛亮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刘备公司每月向诸葛亮发放相应社会保险补贴,公司不再承担为诸葛亮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但人社局作出的责令限期补缴社保费的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刘备公司也按时履行了补缴社保的义务,基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以及公平原则,诸葛亮应当将刘备公司向其发放的社会保险补贴予以返还。
( S$ p0 I- ?2 C% N$ ]  ^! F! P2 U& z7 y. O( @
03
, P0 C, p6 K' C2 M4 k律师提醒
. G; }  }4 ?* L/ y* Q" @实践中,关于是否应当返还社保补贴的争议比较大,一种观点认为不应返还,该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已经将社保补贴发放给员工,属于用人单位支付的员工福利。而补缴社保是单位法定义务,不能因为约定而免除。已经支付的社保补贴不应返还。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返还,该观点认为当用人单位履行了补缴社保的法定义务之后,那么社保补贴就构成不当得利。单位可以通过不当得利之诉要求职工返还社保补贴。$ q  O: B8 N9 I, R3 j( U
但没有争议的是,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个人,都不得约定或者自愿放弃这种义务。9 s1 r  G/ J( \

' N$ P0 |; K& e" o  ]# h/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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