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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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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7 08: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有一天你和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如果低于N了,就不要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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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  e! e! n, s# T) M  E* W
我们一般会先遇到公司劝退,公司劝退不成就来找你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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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J" d, O( z2 _! ?很多同学会有一个疑问,我现在跟公司协商,我协商的这个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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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建议你跟公司协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36条规定,经用人单位提出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支付你N的经济补偿金的,这个是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一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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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公司找你协商,我认为你的底线应该是N,就是不要低于N,而且这个N的标准是什么?8 s6 ]: I2 t- I2 w
" B$ x, a4 d9 d+ k6 E& g! M- i
是你的离职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这个工资里边我认为应该包括你的绩效,你的年终奖,你的提成,这些不能只是基本工资,这是大家的底线。
9 O/ ?' D. A6 t# o2 p" `, v, q1 w; w9 }
. H) E9 z* n! e% a. L2 z低于N了,我觉得协商就没有意义了点,你觉得呢?; x) j7 Y/ G. b% E$ M(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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