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薅羊毛,扫我就赚了!
查看: 313|回复: 0

防不胜防枕边人!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16
  • 打卡月天数:1
  • 打卡总奖励:4457
  • 最近打卡:2026-01-02 09:48:00

2085

主题

18

回帖

2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21442
发表于 2024-11-23 09: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一位女子和丈夫结婚生活27年,结果发现他背着自己把400多万的房子给前妻女儿60%,他40%,自己却一无所有,女子气坏将丈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0 ^2 J: j% c7 H* o
& G6 A- j. d9 Z7 X
0 Z1 o6 E% Z: X3 `" |4 m
01  案情回顾
- z- R* {' T3 d% T上海的胡某在一家国企工作,离婚后女儿跟着前妻生活,他半年后认识了刚大学毕业的苏女士。
+ O6 N  R$ c5 }; b- S33岁的胡某尽管年龄要大七八岁,但风趣又老练的魅力还是赢得了苏女士的芳心。. u$ l0 v* I& o8 h( `7 u0 y1 o& U+ p
第二年他们就结婚了,但胡先生从没坦白过自己结过婚还有个女儿,婚后不久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胡某也升职了,生活过得越来越好。& H; ~, }: n+ J3 g" q
就这样27年过去了,有天苏女士整理柜子时,发现有个抽屉锁住了,她感到好奇,也怕丈夫有什么事瞒着自己。
; E0 ~6 w' k, h) a: l( `1 @从丈夫那偷拿到钥匙后,抽屉里只放了一个档案袋,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份房产证复印件。
5 O/ l! ]* |2 \/ D8 z自己家现在值400多万的房子,产权竟然是胡某和别的女人,胡某占40%,一个叫胡萍的人占60%!" x- p( Y9 l2 d4 `6 i: v
苏女士心里咯噔一下,连忙质问胡某,胡某却恼羞成怒地说:你翻我东西干什么!
9 I* B. Q! O5 u* |. |, B一开始他还想蒙混过关,在苏女士的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实情:胡萍是我的女儿,不过你放心,她不是私生女,是我和前妻的女儿。
; W! U  b+ E' H2 K* ?胡某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房子是我们结婚前买的,怎么处理我可以做主。
& t; \( t% {: A; {这话让苏女士瞬间崩溃,27年的婚姻,自己竟然不知道他还有一个女儿。7 W- O4 u9 C" P7 c. {: B0 k6 A# y* a
更气人的是,自己和孩子一无所有,房产证上都没有他们的名字,丈夫竟然偷偷把60%的产权给了跟前妻的女儿。6 l' j$ m7 u4 A* a" Z
她无法接受丈夫的欺骗,更无法原谅他如此偏心,苏女士当下就提出了离婚,还把胡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房产。
& [" q: o( g7 c: V. s02  法律分析+ t' d% X! E' b* G6 O# n& @. n
这套房子当初是胡某通过贷款购买,并且苏女士婚后参与了还贷款。
6 L# \* [0 h  I) v/ 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u; B" p  I* \5 _/ B8 b6 t
27年前买房时胡某交了40万首付,贷款60多万,如今升值到400万,那么就有360万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 C  Z! g$ S; f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间所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在不经过另一方的允许下无权处置。
! m* N( Y$ h, ^8 i0 A; N$ Q  z- D胡某背着妻子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违背了双方对共有财产共同决定的权利,所以变更产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6 r" }% e: h- Y* S  C$ J; r4 Z6 ~法官认为,胡某故意隐瞒自己曾经结过婚并有一个女儿的事实,并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应准许离婚。7 x5 I1 `, f( {- p
最后法院判决:胡某擅自变更产权行为无效,房屋比例应重新分配,胡某占55%,苏女士45%。
3 o0 ~( o' G8 x$ d03  案件看法- b( }' h( Z; i" R. N! |
有网友表示:这种男的,恶心透顶,跟这种人结婚还不如单身,他就应该净身出户!/ N/ p9 U3 G. b) C# i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R9 n) o1 D: x5 U& G

6 J6 A/ c' L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