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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意向金和认筹金,哪个能退?你拎得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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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19: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定金和订金、意向金很容易产生混淆,很多二手房买卖纠纷也会因为一个字的差别而产生。关于购房三金中,订金、定金和意向金的定义、区分和法律概念,小编将在下文中有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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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


' s- E% o8 x0 ~, S0 ^2 I; I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O0 Z2 o5 v# Z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的标准的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做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8 C4 [  Z/ L$ I( W1 B8 ^/ C+ z3 {

若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着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x. ^/ @, v+ H; k- c# ]: O3 {

提醒:定金不能退!


- P" R/ ~( S% A; f$ R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 i/ H- y( e0 l# q: k. K# ]) w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回收。

$ q( U1 s! r8 @5 i; H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 u% I8 M7 x$ P/ M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 P. n8 K, O7 F3 M) {

2、订金


- \* `! d/ d% [) y( A3 @; O  Y, f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 J  m) D# m% z

提醒:订金可以退!


6 H+ N2 e5 ~& l, q# z! A/ ~7 M4 O

订金不受法律保护,定金受法律保护。


' E9 v( T' T; R+ b( l4 g" n

订金违约返还为单倍返还.,定金违约返还则应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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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意向金


& U, A& e# q+ c; A) ^- k

意向金,它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至少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就如你给朋友几百元钱,让他为给你代买一件物品,在他没有购买之前,你完全可以通知他你不买了,让他把钱还给你。


* e. y; ]7 {2 Y2 a" C* y. H

在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中,意向金转为定金的议价方式,已近逐渐转为行业惯例。意向金转定金后,上下家任何一方违约或中介方“一房二价”,都应当承担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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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法律上并无诚意金一说!


. T+ G4 ^# n! T% E2 h7 S& i# p, q

购房者在缴纳诚意金时,应该特别注意书面协议的表述及收据公章是否完好,并对于无预售证楼盘提前收取诚意金给予警惕。如果楼盘存在一直无法取得预售证或者烂尾的风险,房企资金链断裂,可能会遇到钱无法退回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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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筹金

( x' P( j1 Z+ A( }& y

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需耍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便获得了房履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时,“认筹”购房者能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


7 V9 j' Q  P4 x" `

然而,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认筹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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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认筹金无法律效应


8 b( u/ Q2 ]2 _+ r# Q/ x: H

房地产商的提前认荐优惠大多都是“镜中花”、“水中月”,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存在着很多意想不到的巨大风险,如延期开盘、抬高房价、无法监管等等,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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