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薅羊毛,扫我就赚了!
查看: 166|回复: 0

一大妈住一楼被强制交电梯费,心中有气便经常按电梯致使电梯常停1楼。其他业主求放过。法院判了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13
  • 打卡月天数:0
  • 打卡总奖励:4419
  • 最近打卡:2025-03-01 21:25:29

2082

主题

18

回帖

2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21494
发表于 2024-11-11 10: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某小区发生了一起让人啼笑皆非的纠纷。( s$ u$ F# O, f

2 o0 N8 V/ F) q8 v5 v3 k0 R一位住在一楼的大妈,因为被强制收取电梯费,心里有气,经常按电梯的楼层按键,导致电梯频繁停靠在一楼,其他住户叫苦不迭。
' r$ ^, ]; D( n! i( L  @/ e更有住户抱怨,这种无止境的按键行为严重影响了大家的生活,纷纷呼吁物业管管。
8 X* t# I( o9 V! L0 j" b物业却表示:“大妈交了电梯费,有使用电梯的权利,我们真不好干预。”这下,住户们彻底傻眼了。- Y4 ?" C2 D! ^1 r6 w
案情回顾
! `& a. l; @8 y8 w3 }# z, n1 z话说这位大妈,住在小区的一楼。
8 i) g' d7 ?2 e- K9 b3 R. e因为小区出台了新规,要求所有住户都要交电梯费,大妈按规定也被分摊了一部分。
$ K5 z0 A6 g- C- O& e! e: q6 T8 v可是,她心里可不乐意了,觉得自己住在一楼,根本不需要用电梯,凭啥要交这笔钱?$ ^7 O4 n  w1 P- [
一开始她还只是抱怨,但是随着物业多次催交电梯费,她心里的不满越来越强烈。- ^+ t2 T% U2 L' t
后来,大妈想出了一个“对策”:既然我交了电梯费,那我就要“用”个够!
( _- j. F0 g1 v+ w; D9 z于是,她每天无论是出门还是回家,都要用尽可能多的方式“利用”电梯。4 ?7 r5 G$ c  u% ]
最常见的就是按下电梯的所有楼层按键,导致电梯每层都停一会儿。8 Y7 x! d2 L- ?( O5 i' E
这一操作让其他住户非常崩溃,尤其是住在高层的上班族,经常因为电梯无故停靠耽误时间,甚至因此迟到。
. o! V' l4 I" d6 \9 `; N8 u, y8 {住户们纷纷找到物业投诉,要求制止大妈的行为。3 V* T, p. Y0 w( u0 U8 H& B
物业回复很无奈:“大妈交了电梯费,她有权使用电梯,即使她只是按了按钮,也不算违规。”住户们这下真是碰上了“魔幻现实主义”的难题,物业不管,电梯停不停靠也没办法干预。
* r% j) \( a* |1 A/ b# G2 n1 r( ?事情就这么僵持着。
! m( i; J9 {8 m/ a3 m+ k  N  @" D- Y有住户觉得忍受不了,便将这事儿告上了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6 `  ?6 W2 E7 S. \( e
法律分析
3 B/ ~) M/ n" c) t# A+ {这个案件乍一看让人觉得有点“狗血”,大妈的行为虽然看着有些“荒唐”,但背后其实涉及了不少法律问题。
: C3 v" g+ g$ t电梯费的收取是否合法?
4 G( C5 H: I4 ^+ d% Q从法律角度来看,电梯作为公共设施,小区有权向住户收取维护费用。
3 u" g7 v+ w# U! H9 ]( v) ?7 f5 p8 }这种费用不仅用于电梯的日常维护,还包括电梯的电费、维修费用等。7 X2 t+ x4 W" L7 _) u& w7 t
即便是一楼住户不常使用电梯,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分摊。
+ ~9 U/ I4 J" s8 b" ~6 r$ \! u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费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 `) S( ]$ \7 t: j  i: a
但是,问题来了,大妈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法律问题呢?根据《民法典》,大妈虽然有权使用电梯,但她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她是否滥用了自己的权利。: t+ D* I+ p7 _- W. V% u( \
《民法典》明确规定,权利的行使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
. n' A- X$ ~; h( T$ ]+ k" C* |大妈频繁按压电梯按键,导致电梯非正常停靠,显然对其他住户的生活造成了不便和干扰。
4 e3 Y/ l. _( Y% S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还可能构成妨害正常生活秩序。
% r# |5 L% W* }2 z. s& f& W# F, z法院审理时,重点考虑了大妈的行为是否有故意“报复性”的成分。
) q7 D- Q# g( Z% d: O$ G' |法院认为,大妈虽然有使用电梯的权利,但她以频繁按电梯按键的方式来表达不满,显然属于滥用权利。
+ G7 Y* n# r0 d, c- a# O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利妨害他人正常的生活秩序。
- D. \+ R# Q( n8 g5 `. [6 x最终,法院判决大妈停止这种行为,并要求物业对电梯使用进行合理规范,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案件评论- M3 |# K8 a6 u* C+ T4 O# }, w
有网友认为:“大妈虽然交了电梯费,但还是要讲规矩,不能用自己的权利来损害别人。”& u3 t' I5 Q( t0 |7 ~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公共生活中,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有了某种权利,就可以随意使用,甚至滥用。% |0 c; T! e( ]: v
法律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在维护大家权利的防止个别人的行为损害他人。
* `8 J: t* I& v社区生活是一个大家共同生活的环境,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公共秩序,而不是只顾自己的利益。
6 n! `  T$ `" D" o# h大妈的行为虽然看似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实质上却侵害了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
, N8 o$ [4 t7 w2 p# \6 [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对大妈个人行为的纠正,更是对社区和谐生活的一种保护。
! y+ o- A1 a- I0 Z9 {% M4 A1 J-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面对不公平现象时,大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去解决,而不是采取极端手段。
! a. A) _  @) E' W+ ]' S. G$ K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 u9 W; e, |# p- V那么,大家怎么看呢?你觉得大妈的行为有没有道理?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你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s6 b) ?6 e* ?5 s8 Y2 W6 K
" R) J$ y6 X: F
9 R$ E, i" f6 B& Z, a0 @) l2 b7 U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5-7-7 11:49 , Processed in 0.268096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