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打分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首先明确一点,关于工资什么时间发,还真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规定。翻遍和工资支付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参考:
0 b/ C6 W6 E, `; R0 m$ I* L# r6 `
! T+ c1 F/ j) N& O其中关于“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50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进行了进一步说明,“按月支付”应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单位,工资必须每月发放。 ' t9 Q2 D n8 E) P$ C
, S8 l# ?1 u6 b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国家只是强调了工资发放的大原则和周期,对于具体的支付时间并没有做出硬性要求。 9 B% B, G7 C& y2 d2 P3 G7 R& p2 e
7 C& l6 d; V- Q% O8 c5 o) E可为什么在法律没有硬性要求的情形下,市面上大多数的公司会将发薪日定在了15号之前呢?那是因为一旦超过了15号,就要面临着法律和人心两重风险损失。 8 |* z0 r1 K! v1 G! U1 H' [1 b
7 D5 p! h$ ?$ ?) p& _; h
关于法律风险,我们可以先看一个案例: i% O6 D4 H. M" X/ m
: T: {( s1 V0 e: {$ x3 i4 D4 E可能有人会说,不对呀,你上边不是说国家没规定具体的工资支付日期吗?怎么这家公司还被判违法了呢? + x; I9 o5 V% g- D8 k
1 }8 B+ l; U7 N+ O7 {这是因为深圳市有人家自己的地方性的《工资支付条例》。其中第11条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5日,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 d. w6 J, M: G( J6 ?) |& r
3 T4 K* I3 E# p以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来看,正常情况下,发工资的日期不能超过7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5天,再加上周末,差不多也就是15天的样子。所以一旦超过15天,就可能要违规了!
+ _: N! t" L; o0 z6 z9 e; _
8 b' l$ o, ? I: Y: b关于人心风险,就是15号以后发工资,给人的感觉就是下半个月了。上半个月发工资和下半个月发工资的感觉可是很不一样的! : S9 p. p- F6 S b0 K
4 N6 T& @- \) G) A2 C可能有人会说,公司需要统计考勤,汇总绩效,核算工资,财务审批,这一套活下来都需要时间啊,但是这些工作用一周、两周也够用了呀。
9 m7 ?; w" I4 H+ X- u
% b+ R0 W. e& Z3 V2 Q所以如果过了15号还不发工资,就会让人觉得要么资金短缺,要么老板抠门,让员工缺乏安全感,影响公司的口碑。久而久之,就会导致人心涣散,甚至带来员工流失的风险。
% f7 \3 U2 z- E' V# l7 M# ?+ P' n; B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公司会把发薪日定在15号的原因,因为15号是一个比较特别的时间点。毕竟从法律风险和人心风险上看,下半个月发工资和上半个月发工资的差别还是客观存在的! # n% A8 q9 [' a4 j
3 w& h! ]; P! O9 ]2 X# 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