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为了更好且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在农村地区推行的是“一户一宅”原则,“一户一宅”顾名思义就是指每户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块土地上建房居住。这个“户”则指的是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但是各位农友在这个概念里面还需要注意一点的是,一户一宅规定也是有面积标准的,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建房面积标准都不得超过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那么农村几个人算一户?多少平方算一宅?超出会怎样?6 W3 r# N1 d) L
. s2 A+ K3 K* Q* x
$ P3 c# a% V) b: L! J6 H/ Z农村几个人算一户? , G7 | q2 O" B# }7 d% L( N5 G! v% \: }# ^* n' j% x* `
一户通常是指一个户口本上登记的所有人,该户口本上登记的所有人就是代表一个家庭也就是一户,简单来说一个人也算一户,上不封顶,且该户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不过,这里并不是说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单独成为一户,有些家庭只有一个人是由于种种特殊原因导致的。有的农友还会问,户口本上人数多了,房子不够住怎么办?一般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家里会选择将合适的人分户出去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还有就是宅基地面积大小的分配也会和人口数挂钩。针对农村目前具体的情况,可以划分为这几个等级,小户一般指得的1-3人,中户一般指得是4-5人,而6人以上在农村已经可以算是大户了。 , [) W1 A9 p. E/ E$ Z. k: _' ?" l' G4 [ B5 c% k
农村多少平方算一宅? 1 q2 D R2 g7 U6 M' \! m" ]6 s 5 E& j2 L& X, n& a' U/ R“一宅”是一块地,而不是分布在不同地方的两块地,其面积不得超当地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各地的标准也不相同。 ' L: N W% G; S$ w. @' M% k+ P: Q2 g4 n2 v
1、按户确定宅基地土地面积 & W" Q- l8 y5 z ) m8 U! g' j& u; f7 ?比如天津某地区规定:人均耕地面积不足667平的村庄,每户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人均耕地面积在667平以上的村庄,每户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 a4 M: j: q, Y4 |; z# h1 S
) M3 I9 U* T; o, g
2、按照每户人口数确定宅基地面积 5 F( [: C7 h! i- U6 `" N) i) d ' a. ^0 u' \2 z2 n9 G/ |基本上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是根据每户农村家庭的人口数量来确定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的,比如重庆某地区规定:市区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25平米,其他区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30平米,三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四人户按4人计算,五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 F+ j9 i0 z7 {: M) c" D
; j7 a. ^! v5 o, q" e; D3、按人数阶段性确定宅基地面积 , N+ s w) n: J# R& I, [. D ( Q% `: s' o- j# [" ]这个方式和按照人口给予固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还是有所区别的,这种方式是根据人口数量一定范围内,划定固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C2 Y, t5 |9 N; T
. i7 |6 m$ z! ?$ J1 E, g
下面一起看看部分地区的一户一宅面积标准:+ Z/ p& ^. F- z# j
9 D3 V) o/ R/ O' Y( l8 S3 i湖南:山地、丘陵不超过230平米,湖区、平原不超过200平米,城郊不超过160平米。 . X9 r$ e' s+ e 7 `$ k5 E( W2 Z |: x7 _8 n6 ]5 I广西:严格用地标准,农村宅基地面积应符合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的上限。 # ?5 ?9 G2 W4 Y9 L 6 Q$ W8 Q1 q5 j8 J山西:平原地区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下的,每户不能超过133平米;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平川不超过每户两百平米;山区薄地不超过每户266平米。 ! f. B" h0 k6 H j( l6 ~8 Z8 a4 s. k
河南:根据河南省近日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户一宅,原则上宅基地上面的房子不能超过3层。由于河南省农业大省,所以对于宅基地面积以各县为单位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标准:/ N; [. Q+ U n0 A. u: U7 c
8 j! i9 I O7 ]3 k6 R5 }
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V' \% t. C, {( R
. x0 ~) j; P! u广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 * ~& I) J1 f0 J/ @' j2 ]9 n 5 F. W( z( J, d; _3 t* S" b新批准农村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根据功能需要可以增设梯间和功能用房,3层部分建筑高度≤11米,设梯间和功能用房的建筑高度≤14米。 ) w' G' G" T4 x6 U$ w. C4 W8 o$ f1 b J3 H' k5 m- i. ^' c; u0 x
农村一户一宅超出面积怎么办?0 t8 h3 y5 N6 u, M
; ^( T1 O* |/ B4 q9 C' G$ Q宅基地面积一般指的是建筑所占面积和院子里的空置面积(包括院墙所占面积)之和。目前很多农村地区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而导致出现了宅基地面积超出标准以及一户多宅的情况,对于合法情况下导致的一户多宅情况,国家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收回多余的宅基地,而对于合法情况下超出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已经建了房子的,可以有偿租用超出部分的宅基地。! D8 g. f& V9 X) w- O; a
- d/ e0 k5 q6 b5 r现在很多地区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总的来说就是按照宅基地超出部分面积大小进行阶梯式收费,比如1-50m2之间的,按照每平10元一年收费;超出50-100m2之间的,按照每平15元一年收费;超出100-150m2的,按照每平20元一年收费;而超出150m2以上的,每增加50m2,则每平方收取费用提高50元/年。但具体是个怎么收费标准,还是要以当地的实际政策为准,因为每个地区的发展水平不一样。这些收费标准都是针对合法情况下导致的超出面积,对于违法情况下的超出面积,会进行限期拆除。& [( M( q6 U. e, A8 o4 T
' q$ M5 _0 F; F2 L" K' U8 _
这几年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建房审批、分户等方面的管理是越来越严格了,其实这样做也是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规范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说到底还是为了保障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在这里还想提醒一下在城市工作的农村朋友,如果你老家正在开展宅基地确权工作,你还是抽空回来一趟比较好,毕竟宅基地确权登记关乎着你今后的合法利益,且有的特殊情况下的“一户多宅”也是可以进行确权工作的。+ o$ n, m; J5 Y+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