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利息税实行分期计算和免征。对1999年10月31日以前的居民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间应计利息的税率为20%。 + d" _, S. V9 a, i" k6 h+ b5 W% s" ^) d8 y) m
作为一名财经类的分析专家,关于“”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解析。4 y5 l/ `2 Y- ~, n! [! n' [9 c' u
% F/ w% A& A: E一、银行存款与税收的关系2 g7 m) C( x4 S. A%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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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银行存款本身并不构成应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而个人存款,无论其金额大小,均不属于上述应税项目的范畴。8 |' P8 K( D: L6 P#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