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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女儿购买高额保险,一年保费九万二,六年后发现去世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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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1 20: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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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女儿购买高额保险,一年保费92000,交满十年即可连本带息取出。交了七年后发现不对劲,保单上显示需要等女儿去世才生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N, q7 }. x' t2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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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 Z5 d/ e8 Y) R) E七年前,浙江杭州的金先生老来得女,考虑到明天和意外,不确定哪个先来,便与妻子商量着给女儿买份保险,让女儿有一个保障。3 q- C& L# b* l/ k$ `

7 e+ t, W* }5 G- r' U经过多番挑选,夫妻二人决定购买人寿的一份保险,当时推销保险的销售人员对他们说:这份保险只要缴满十年,连本带息一起退给金先生他们,但是该保险需要每年缴纳92000元,不断公交满。相当于十年内需要交92万的本金到保险公司里面,到期之后连本带息一并返还给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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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销售人员推销的内容,夫妻二人对该份保险十分满意,出于对销售人员的信任,夫妻二人保险内容没看就直接交钱了,之后连续缴纳了七年。  A- D6 X0 C7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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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最近一次交款时,夫妻二人才发现不对劲,保单上显示的内容与当时的销售人员介绍的有巨大出入,保单显示必须要等女儿离世后才会生效,而销售说只要交满十年就可以连本带息一起返还,并且还是保终身。这一下子让金先生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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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当时购买的是中国人寿的其中一款保险,由于当时所有内容都是由销售人员向他们说明的,所以二人当时并没有看到过,合同全程由销售人员口述。" i7 Z7 u6 u7 r  f/ }: J" V"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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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金先生的女儿现在还未成年,如果按照保单内容执行,还需要等上几十年。本来买保险就是为了给女儿一份保障,结果要等到受益人去世了才能领,那这份保险的意义在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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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金先生连续缴纳了七年的保费后,共计保费金额64万余元。现在金先生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所有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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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则表示:当时金先生签的那款保险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关爱年金,被保人第四年后每年可以领一笔关爱年金,而金先生选择的则是另一种身故保险金,就是需要被保人离世后才能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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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先生则表示,自己根本没有看过合同,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合同证明时却遭到拒绝,表示只能将金先生的问题反馈给公司,让金先生等待结果。  {1 {: ~. j7 t" R1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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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保险公司告知金先生该款保险产品已经停售,金先生是通过银行渠道购买的,如果需要合同,可以通过购买银行下载电子版合同。保单内容显示的就是身故保险金,如果现在提前终止合同,是按照退保处理。: J3 v! s/ e7 f! X3 d* x

% x" p2 T! H# L  e, z0 n保险公司的答复让金先生难以接受,当初的销售人员与保险公司所说的根本不一样,这完全就是套路自己。而现在已经过去七年之久,即使找到当初的销售人员也难以将事情弄清。7 C3 y3 a1 |- b4 T5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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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金先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保险公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m9 P3 ^1 t+ E' z) b4 B9 x) _

* u8 _  {7 G7 E; ?) n8 T那么,对此你怎么看呢?) _5 a) o  L" h0 O2 s' x9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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