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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社保,被工作人员要求先去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拿到裁决书之后再来。
" y0 X A/ D# ] V2 c8 E这种情形有听说过吧?
% I; w( K6 Q! {( a, K结果去仲裁又被“超时效”给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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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糟糕的情况是,当仲裁失败后,你再追缴社保时,窗口极有可能告诉你“仲裁败诉,没有办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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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2 r* o( k一个真实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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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手上有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原本是可以直接走行政投诉追缴社保的,但是窗口要求他先去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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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要求去了,结果仲裁以超过一年时效驳回诉求。
3 S9 o" B* }; y李某不服上诉到了法院,最终仍然是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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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他拿着裁决书再回到社保窗口要求追缴,窗口直接拒绝办理,原因是仲裁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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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李某是有机会追回社保的,但因为走了仲裁,反而维权路被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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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 r" J& M: U, C3 a( `9 T, i为什么窗口让你先去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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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让你先去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不一定是因为你“必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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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省事,因为拿了仲裁确认书回来后,窗口可以直接录入,不需要再做核查劳动关系;
; B+ [2 S. M# X* \: ^/ U可能是免责,当仲裁委出具了法律文书,就等同于拿到了官方的背书,窗口接下来再照着去办理,就不会有出错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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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窗口不会告诉你,“如果仲裁败诉了,后续有可能你的申请就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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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窗口要求你先去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时候,不代表着你必须要去。这时,你一定要自己先判断仲裁的胜算,能不能够赢,这才是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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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G7 ^0 o9 l3 {0 C. W6 S/ e为什么仲裁败诉会堵死行政维权路径
# W1 C7 E/ ] e6 C, g& q- c有的朋友可能没弄明白,仲裁败诉和社保追缴,它们之间的关系?
" d8 @0 b' E, I, ?4 Y# w# x+ U关键点在于:
1 e* ~" g4 |- Y" ^8 o仲裁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优先于你提供的证据。
' X. d' `% N/ Q _一旦仲裁委裁定,“超过时效,不予以确认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或者超过时效了不予以支持“。
6 n0 |% a, O5 X3 X5 _那么这一份裁决书就极有可能被社保部门采信,默认是你和公司之间不存在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以此驳回你的社保追缴申请。这就对你非常不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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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手里本来就有劳动合同,有工资流水,有个税记录等等这一系列的证据,其实在行政投诉里这就是有效的证据。
% _! r' G9 b& Z7 F/ c- Y( v而仲裁败诉的裁决书反而会覆盖掉你手上证据的有效性,社保部门会优先认仲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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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仲裁败诉,它的核心并不是说你没有赢,而是你被官方认定了对你非常不利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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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S7 g0 R2 v5 \' O" p什么情况下可以去走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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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建议只有以下的三类人员可以放心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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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你目前还在职,并且手上没有劳动合同的
/ W5 O+ v0 j# s- s- E7 c也就是说,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在存续期间,仲裁时效性还没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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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你离职的时间不到一年,并且你手上也是没有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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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你的仲裁时效一年还没过,你有极大胜算。
- |4 I4 ~- U; Q' t1 T第三类情况,你离职已经超过一年,但已经试过所有行政投诉的渠道都不予以受理
. q# }+ u6 A4 ~+ d( e0 ^6 h2 c! g+ N也就是说,社保中心、税务部门你都去过了,都不予以受理,这就等于行政路径全走不通。你只能走仲裁,等同于是“死马当活马医“,虽然也是已过了一年时效性,但这是你最后的方法只能去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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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的这三类人员,其他情况都不建议先走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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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离职时间超过一年,且手上有劳动合同的,正确的做法就是直接走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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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手上有劳动合同、基础证据,窗口坚持让你走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你可以坚持让他们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再走行政复议,这样可以保住你行政的维权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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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提醒:
, ^+ s8 O- J1 R0 o M3 ]$ W我们一定要清楚,窗口工作人员让先去走仲裁,不代表着我们必须要去。
: f" N* q, `. u- h7 f而仲裁败诉的裁决书,却极有可能成为窗口拒绝社保补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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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之前一定要先判断自己属于哪一种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坚持走行政投诉,还是走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