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薅羊毛,扫我就赚了!
查看: 5|回复: 0

[手机常识] 微信出现这条线,代表你被删好友了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94
  • 打卡月天数:24
  • 打卡总奖励:5645
  • 最近打卡:2026-01-31 09:57:22

1175

主题

28

回帖

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积分
17581
发表于 昨天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 N. y1 }, I/ k0 v
4 D7 ]# G, I* O" T  e' y手机一掏,微信一开,想找个人聊两句,结果点进去聊天框,人还在,话却发不出去。屏幕上冷不丁跳出个红色感叹号,心里咯噔一下——这是被删了?还是被拉黑了?微信这玩意儿,向来不爱给人明确答案。它不会弹窗告诉你“你已被某某删除”,也不会好心提醒“对方已拒收你的消息”。但它又没完全藏住痕迹,那些细微的提示,像是一封没拆封就退回的信,安静地摆在那儿,懂的人自然懂。
4 Z: n1 c: e% M1 N4 S7 m
& z, I% v( l7 R- C其实最先暴露的,往往是那条不起眼的灰线。就在头像下面,横着一道,淡淡的,像是系统忘了渲染完。很多人第一反应是网络卡了,刷新好几遍,结果它还在这儿。其实不用怀疑设备,那是微信留下的“分手线”。只要你看到这条线,基本就能定性:你们的好友关系已经单方面终止了。这时候再发消息,跳出“对方开启了朋友验证”的提示,那就坐实了。" T& Q$ i: [  N4 {# W0 M
; q0 z9 Q. D& _7 G$ H) r/ ^/ E
但得搞清楚,被删和被拉黑不是一回事。删你的人,你发不了消息,也看不到朋友圈,但对方可能压根没对你设防;拉黑就狠多了,消息发出去直接被拒,连系统都不给你传递的机会。更关键的是,被删还能厚着脸皮重新加回来,但拉黑?只能等对方哪天心情好,把你从黑名单里捞出来。所以判断清楚,才能决定下一步动作。, h* S! g0 ]" c; G& M2 j% j  }0 T
* Q; r6 k; e2 m, k8 [) t! Y
不想闹得太难看,最体面的办法是试试“转账法”。不用真付钱,进聊天框点加号,选转账,输个0.01元,别输密码,也别确认。如果能看到对方名字中间带星号,那就还好;要是弹出“你不是收款方的好友”,心里就有数了,立马取消就行,全程不留记录,对方一丝觉察都没有。: G) Y8 g. [4 o: u* b
& T* q, K/ z. V. C
要是想一次查几个,效率最高的还是“建群法”。右上角点加号,发起群聊,勾选29个人(千万别超30,不然系统会发通知),能拉进去的就是还在关系链里的,卡住的那几个名字,基本就是删你的人。查完自己退群,空群一会儿就被系统清了,神不知鬼不觉。
' V5 _5 h) S. N  b. z7 n, u$ g' i0 i5 A. h5 z* ~) Y# I
朋友圈也有些蛛丝马迹。比如进去一看写着“非朋友最多查看十张”,八成已经被踢出好友圈了。但如果只有一条灰线,不一定就是被删,也可能是人家屏蔽了你,或者压根没发过动态。这时候别急着下结论,最好还是用转账法再确认一遍,免得自己多心。1 r4 E1 T; ?" [" v+ @4 Y4 |  r* z
. ?3 I$ k" ~+ R
还有个隐藏操作,适合用来试某个特别的人。想把对方设成“仅聊天”权限,结果系统提示“无法设置,对方不是你好友”——这下彻底实锤了。这个动作不会触发任何通知,比发条消息试探高明多了。0 p% d$ E. v2 Y& y" {' R- O
' x- |% J9 o! R: l; S8 F2 F$ |# h. v3 @
微信好友列表越来越长,但真正说话的越来越少。那个小小的灰线,其实不是bug,更像是数字时代的一句告别。不用难过,也不用追问,圈子不同了,退场也是常态。人和人的联系,有时候就这么轻飘飘断了,连个响儿都没有。" f' e. f; Z* ^" @1 p

+ j* i  J9 x# T4 b  O2 X: \4 m, z% I# S. {7 @1 t
当然你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13101986181,让我帮你组装电脑,装机!: V, c/ f5 N+ _! v9 z; Z

8 |: q: g6 Q/ |  A) R% [9 J! u
/ A& o5 m# v# g5 m- A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1-31 18:50 , Processed in 0.230274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