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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很多销售类工作都采用“无底薪+高提成”的工资发放方式,约定每月完成销售额度,按照一定比例抽成发放工资,但如未完成销售任务,则没有底薪。这样的无底薪+高提成的工资发放方式合法吗?本文从法律角度出发,给出案例、法律解析以及维权措施,供大家参考。4 b% y$ K" {8 U: o6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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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6 _ _. R2 a8 @) W案例引入
. C1 B/ t; n. N& `2019年3月,张美丽入职某公司担任汽车销售员,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为3500元。转正后工资结构为:无底薪➕高提成,每月按销售业绩的30%发放。/ @! H0 R! g& @1 b! f
2020年3月份开始,张美丽连续三个月一直没有业绩,于是张美丽找公司沟通,希望公司发一些底薪用来基本生活开支。公司却回应张美丽是因为自己没有业绩导致的,如果有业绩,高提成的薪资也是很可观的。: N" e7 {8 x$ k
请问: |; a6 O$ h3 k+ h. P1 r
1、公司规定无底薪+高提成的工资结构,如未完成销售任务,则没有底薪。这样合法吗?
* Y. G( D- T) l2、张美丽作为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5 U; i+ r; ^7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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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0 C. W' @( [2 @ {! f6 S; a% g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国实行的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者的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因此在我国,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是一项强制性规定。- `0 ] d q. M% N0 b
公司规定工资结构为“无底薪+高提成”,如未完成销售任务,则没有底薪。这是违法行为。
/ O; W, S$ D: k- b' S综上,即使劳动者没有达到单位要求的销售额度,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 t' n9 t6 W" P(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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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k" C! K+ [; z2 y& Y- y/ H劳动者如何维权0 A2 i9 q+ _5 @, ~. o1 E
单位以没有业绩为由不给张美丽支付工资,没有保障张美丽拿到最低工资,可以被认定为拖欠工资。( F9 Y9 \4 j `$ R5 S4 K& N, N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公司发放工资低于最低公司标准的,员工可以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单位拒不改正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加付50%-100%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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