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415|回复: 0

关于禁建区和代征土地的补偿处置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20
  • 打卡月天数:0
  • 打卡总奖励:4499
  • 最近打卡:2026-03-25 18:40:02

2121

主题

18

回帖

2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21798
发表于 2025-1-5 16: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有个拆迁安置户,宗地于2000年取得的国有土地证,位于国道侧,证上载明了禁建区100平方米,现在要国道要扩宽。需征用该宗地的部分土地,现在权利人要求赔偿禁建区的土地面积,但政府不想赔偿禁建区的土地面积,可将禁建区土地面积的容积率返回权利人,请问有相关情况的同行吗?
% z8 G& C# }4 \- c- P; @* H! Z$ _# m0 e# n) L; n, [
- y) C2 _: Y. }6 T7 |) y
禁建区既然禁建,又何来的容积率?如果是禁止建设,是否可以理解为没有开发权,没有开发权,也就没有价值。
1 v6 k' S' @* @  L7 _% y6 P. {0 E/ L) v5 E# d: ]
也并不是没有价值,如果规定是绿地,容积率是0,评估还是有价格的。0 V% o4 S7 x& I' w

$ s, h8 ]1 {- ?) f) F只要是办理的不动产权,使用权是业主的,就应该赔偿。
4 ]( R. b6 H3 r/ s5 A) i! e' V  I* O
0 p( o7 x" y, U5 c7 ?3 [从不动产权属角度,我国的不动产登记规则是“登记确认制”,已经发证的土地或者房屋就已经进行了权属确认,属于《民法典》保护范围。同时,禁建区不能改变土地归属实质;类似于很多国有河道外的保护范围,会与确权的集体土地重叠,但是土地权属还是属于村集体。
6 X! J! W' Q- t4 G7 c2 C. Y- h8 x
3 E" F9 Y0 a5 r! `, B# P; r这种在征地拆迁中,属于国有建设用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征收,具体看那个土地证的性质和类型。9 y" t- s' b" e

, m" X( l8 V2 j& }0 ^- H类似于,这100平米是代征的,但是代征的,就不应该给业主办证登记就没有问题了。只能说当时供地的思路是有问题的。业主觉得他付了征地款,就应该办证到他名下,政府也同意了,认为禁止建设就好了,到收回的时候就麻烦了。
+ t+ p2 _: d4 l, N2 h: v; n; q+ {, R$ [! m: V& E& ]5 t& U
确实是类似于之前的代征,就是土地证的附图会有权属范围+代征范围,两个类型,但是一般代征范围是不计入权属的,要调一下之前的土地首次登记权籍档案看。2 C' P. ?3 |: ^2 N3 _3 x

9 Q6 u, F+ M) G5 \* q1 p; [不动产经登记发生效力,证上有的当然要补偿,就像小区围墙外绿地在土地证范围内的占用也要补偿的。  s& A( ~4 }; A3 U! A; W9 k& |
- j% d) p; s1 R3 e$ ^
印象中是10年以前很多,特别是在09年国土数据入图前。那个时候毛地出让,政府资金紧张,规划严肃性不强等各种因素导致的。
0 ~8 Q7 l1 |! S  {7 K8 f0 V9 n& Z+ f% _: X+ }
对于有土地证的土地征收,要比较慎重,特别是涉及到已经发证的国有、集体土地。之前有一个地方,在村子中间有一户已经发了房产证的住户,当地按照集体土地报批、征收,但是户主不愿意,打官司,最后搞了行政复议,结果是地方政府违规,自然资源部门直接那一批次土地报批文件撤销了。: e* \4 }5 p0 Y
' R4 L6 I* z, y- z2 ?$ y- x
现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以及未来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都要上图入数据,没有注销,从系统上都过不去;而且登记在日常操作中,一般比较困难,其实也建议权利人依申请登记;《民法典》颁布以来,在征地拆迁中,地方政府行政程序性瑕疵导致司法败诉的案例越来越多,确实要注意。& ^8 t3 _/ }# I4 J/ ^  D* H0 @$ L! l
& E2 t$ ~% `9 \6 m; t7 q7 S) p
集体土地所有权已经上库了,我们已经要求适时更新了,后面比较麻烦的是承包经营权,林权的注销,现在都属自规了。) p1 H# Q4 d' o, O1 j/ n7 G" l/ j

* @/ Y7 @9 u% `7 ~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4-21 21:48 , Processed in 0.204217 second(s), 3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