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网友提出了一个问题,“未来,到底是城市好还是农村好?”。这个问题,放在前二十年,答案还是比较明显的。就拿房价、房产财富来说,城市可是把农村压得“死死的”,一套房子起码几十万,大城市数百万、上千万的房子不在少数,而农村房子的价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一直存在大量空置和荒废的情况。 + d" H6 o4 e; ^+ t2 T' e# T9 {' A9 h8 z7 Q) j+ M+ V& x% {/ e
不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已有能力反哺农村发展,特别是在城乡一体化政策的带动下,不仅越来越多在外打工的农村人回流到农村,就连很多城市人也被拥有得天独厚的农村自然资源深深吸引,也想在农村“买一宅,度余生”,不难想象,在未来,我们的农村也会像发达国家一样,居住、生活皆相宜。 : F& _0 ], P [8 q) P2 ?/ O# K3 f" G. K. b/ S
愿望终究美好,但要实现起来还得一步步来走。农民赖以生存的其实就是土地,可以说,农村土地利用是农村步入更美好前景的基石。对此,早在2020年8月,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代表“第1727号”建议时提到,“启动新一轮宅基地改革试点”、“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可以看到,国家早已着手对农村宅基地,包括闲置农房管理进行改革,“落子定位”。1 S- [% o/ O5 h/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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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农村宅基地,大家关心的问题不外乎4类:1.多余的宅基怎么处理?2.家庭宅基地不够怎么办?3.闲置宅基地如何处理?4.宅基地上的房子如何继承?特别是父母在农村,子女户口在城市的情况。要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一切都得基于确权。/ x- c, E" K$ n3 a0 H*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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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就此结束? # @0 [ P) u3 J1 a: m# A; Y" c, v9 i7 z" z
农地确权,形象的比喻就是土地的“身份证”,只有经过确权了的宅基地、房子,最后才能被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才具有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益,由此可见确权的重要性。 & @6 H' W. C/ C2 I7 ]! w& Y# s- K8 V
但老实讲,对农村宅基地确权是一件非常复杂和繁琐的事,所以,这件事急不得。关注过农村事务的人应该知道,我国农地确权工作从2013年起,工作持续多年,到2020年时,自然资源部84号文显示,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可见,我国宅基地的确权整体上已基本圆满结束。当然,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可能存在历史遗留、信息资料不全或者在外地务工联系不到等个别情况,按照自然部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在完成补充调查后办理登记即可,如此,2022年应该还有一些零星的确权。 $ |( P# V% K3 X - p! ` K7 E& x5 s那么,按照民法典、《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等最新政策,特别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新规实施以后,对农村宅基地及农村房子等处置可谓“一锤定音”,6月起,农村房子统统“这样”处置。6 q0 L1 A! e1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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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禁止针对宅基地的“4类”行为。 ; X+ k( K1 C. F2 D; S6 ^7 [( @2 c' J' N 9 [* b; v( ]) B( ]8 a' z* B) [首先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这一条说得很清楚,宅基地是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村集体成员享有使用的权利,流转宅基地需要征得使用人同意,否则不得流转。 _; P( S& k9 \9 N6 d. C*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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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不得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农民依法履行手续的宅基地,应该得到法律保护,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无权以任何理由收回宅基地。当然,这里强调一个依法,不是合法取得的宅基地自然不在此列。 * v" Q$ ~( Q" D+ d3 N$ L' C9 ^+ v% X, U1 E& B# M
其三不得把退出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近年国家在推动城市化发展,个别地方可能为了完成进城指标,把进城落户与退出宅基地二者挂钩,让农民二选一,新规明确这是不允许的,即进城落户不意味着必须退出宅基地。 o1 E9 I0 q6 z2 o& i e3 b' s+ o& [# F+ ?# J& z: j1 q" s# g2 u) J
其四不得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城市禁止强拆,农村也一样,宅基地有合法使用人就不能强迫人家搬出,更不能图方便管理要求强搬,比如说有个别地方在实施“合村”措施时,把人数分散的村庄聚集到一块集中居住,这就面临一个问题,居住和生产脱节,村民建房、买房又没那么大能力,这些情形都是需要周全考虑和妥善处理。 $ k* O2 [9 {; J 0 {. i4 P/ O3 L- r& k3 [% _6 d第二,未能确权的宅基地处理。* X- t, Y. m% K4 A! w8 S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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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国家推动确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但对一些违法违规的宅基地严格区别对待,这些情况不会得到确权。* t/ q1 L# a! ~6 X4 K7 p" N9 _/ ^
# ^' O* |, g8 [# Q5 X" v! ^1.乱占耕地、违反生态红线、不符合乡村规划等违法行为建设的房子。2.一户多宅;3.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小产权房、宅基地;4.多年没有人打理的危房。 * E4 l0 f9 Q5 B9 d+ x# p 8 S. T% K* M! X% p. U9 T4 e- w对于以上情况处理,对于违法行为占用宅基地,或者建房的,不得办理登记确权;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对多余宅基地可继续使用,也可采取有偿退出的办法,交由村集体在组织内部流转;对于危房按规拆除,其下面的宅基地收回;未经确权的宅基地及其房屋,不得擅自改动,也不得新建和翻建,待成危房或自然消亡后由集体收回。* S3 c' `& L) p) Z+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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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宅基地的申请、退出。2 ]. {7 g# S: u& D; Q3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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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一家添丁进口,也分户了,便满足了申请宅基地基本条件,比如子女结婚(面积足够除外)、外来人口进村落户、因公共建设需要搬迁等情况,均可申请宅基地,而且手续也不复杂。根据自然部发布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最新规定可知,大多申请程序由县级下放到村上,只要村民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基本上报县里走个流程即可。同时,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之规定,对分户建房的,按照当地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f1 c. ? x% Y0 n
4 C; F4 a4 @9 Y( K0 g) ?! e5 J宅基地退出采用“自愿退出”方式,可获得相应补偿。分两个部分,宅基地退出补偿收益归集体,宅基地上的房子补偿归个人,一般在10-20万元范围内,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会有所不同,这笔钱可以用来养老,也可进城买房。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土地法的规定显示,如果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以批准,退还是不退,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考虑清楚再定。. B" g. H% @- C. A, c) B% t o* E3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