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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3 09: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一位女子和丈夫结婚生活27年,结果发现他背着自己把400多万的房子给前妻女儿60%,他40%,自己却一无所有,女子气坏将丈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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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k2 j$ N3 |0 x1 }! \8 |01  案情回顾, P2 @- m5 X4 y! j" l* p% s1 h( f
上海的胡某在一家国企工作,离婚后女儿跟着前妻生活,他半年后认识了刚大学毕业的苏女士。8 }; k1 J2 O; E" L# l' F2 D
33岁的胡某尽管年龄要大七八岁,但风趣又老练的魅力还是赢得了苏女士的芳心。5 O) j) e$ g7 x! k. I- x3 |
第二年他们就结婚了,但胡先生从没坦白过自己结过婚还有个女儿,婚后不久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胡某也升职了,生活过得越来越好。  D7 A+ e: q! Y6 b  O3 K7 A; T
就这样27年过去了,有天苏女士整理柜子时,发现有个抽屉锁住了,她感到好奇,也怕丈夫有什么事瞒着自己。/ D1 x; R7 X( U
从丈夫那偷拿到钥匙后,抽屉里只放了一个档案袋,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份房产证复印件。
) ^6 Z% l& ?3 q1 h! h自己家现在值400多万的房子,产权竟然是胡某和别的女人,胡某占40%,一个叫胡萍的人占60%!
5 l8 m. Y7 a# n苏女士心里咯噔一下,连忙质问胡某,胡某却恼羞成怒地说:你翻我东西干什么!" K5 w" D# ?% B9 t2 U  \
一开始他还想蒙混过关,在苏女士的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实情:胡萍是我的女儿,不过你放心,她不是私生女,是我和前妻的女儿。
1 s% t# l" a9 O胡某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房子是我们结婚前买的,怎么处理我可以做主。( \0 c* t& s; z, `
这话让苏女士瞬间崩溃,27年的婚姻,自己竟然不知道他还有一个女儿。! i8 P' z& H+ B/ f( [
更气人的是,自己和孩子一无所有,房产证上都没有他们的名字,丈夫竟然偷偷把60%的产权给了跟前妻的女儿。
4 E- C6 O& t$ A/ a5 M. i4 {, v她无法接受丈夫的欺骗,更无法原谅他如此偏心,苏女士当下就提出了离婚,还把胡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房产。
. c' Q6 N+ }8 ^( w$ G: Y% m02  法律分析
. l% C7 b, x2 h' N, m& c4 y7 T这套房子当初是胡某通过贷款购买,并且苏女士婚后参与了还贷款。
- T5 ]' }9 P/ X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H9 ~7 a& A& z4 x* s, x% v$ K27年前买房时胡某交了40万首付,贷款60多万,如今升值到400万,那么就有360万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 r. q4 P7 L( ]6 X2 x+ S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间所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在不经过另一方的允许下无权处置。
! g: K$ u) V- q7 K* h$ }胡某背着妻子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违背了双方对共有财产共同决定的权利,所以变更产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 |9 b/ N7 `0 y) T, _8 [/ _2 z法官认为,胡某故意隐瞒自己曾经结过婚并有一个女儿的事实,并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应准许离婚。
! w, U# j( ^" j最后法院判决:胡某擅自变更产权行为无效,房屋比例应重新分配,胡某占55%,苏女士45%。( h: ~5 Y6 Y9 R! x1 t
03  案件看法
% J' v0 m0 U# H7 z有网友表示:这种男的,恶心透顶,跟这种人结婚还不如单身,他就应该净身出户!6 M" ]( I0 S8 f2 h% b7 }1 @& n9 w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3 W1 q( H" J  y  }) A1 ^, l' x2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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