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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3 09: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一位女子和丈夫结婚生活27年,结果发现他背着自己把400多万的房子给前妻女儿60%,他40%,自己却一无所有,女子气坏将丈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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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w/ f; {+ w, W6 ^; V. B01  案情回顾# |1 c/ c& K- W! R& O0 o- [, e0 ^- H9 z
上海的胡某在一家国企工作,离婚后女儿跟着前妻生活,他半年后认识了刚大学毕业的苏女士。7 \  k4 l2 k0 ~9 n  R  ~' y
33岁的胡某尽管年龄要大七八岁,但风趣又老练的魅力还是赢得了苏女士的芳心。
$ |7 t$ v* r# I第二年他们就结婚了,但胡先生从没坦白过自己结过婚还有个女儿,婚后不久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胡某也升职了,生活过得越来越好。) ~; B% e' b' t0 h% Y7 ~2 Q. T
就这样27年过去了,有天苏女士整理柜子时,发现有个抽屉锁住了,她感到好奇,也怕丈夫有什么事瞒着自己。2 }/ A" T* }# c. c9 w/ f' b5 B4 S3 ~
从丈夫那偷拿到钥匙后,抽屉里只放了一个档案袋,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份房产证复印件。
* O7 `+ @* \" P5 Y& s; Q自己家现在值400多万的房子,产权竟然是胡某和别的女人,胡某占40%,一个叫胡萍的人占60%!
. k5 p' q1 \4 O# Q4 Q苏女士心里咯噔一下,连忙质问胡某,胡某却恼羞成怒地说:你翻我东西干什么!8 B$ R' [: n7 {1 ]
一开始他还想蒙混过关,在苏女士的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实情:胡萍是我的女儿,不过你放心,她不是私生女,是我和前妻的女儿。
' n$ ~0 A7 |2 L- O- q. b6 \2 \胡某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房子是我们结婚前买的,怎么处理我可以做主。: b+ w9 N. K( Q, m
这话让苏女士瞬间崩溃,27年的婚姻,自己竟然不知道他还有一个女儿。# C7 c0 ^' c9 B0 Z9 S# ]
更气人的是,自己和孩子一无所有,房产证上都没有他们的名字,丈夫竟然偷偷把60%的产权给了跟前妻的女儿。
$ |) u2 |0 Q0 p7 P, A; P她无法接受丈夫的欺骗,更无法原谅他如此偏心,苏女士当下就提出了离婚,还把胡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房产。
7 ~' Z' l2 f8 F% \9 }% Q. z2 [02  法律分析  }* Y' U  k4 [) r
这套房子当初是胡某通过贷款购买,并且苏女士婚后参与了还贷款。
6 ^% X# z* o3 v$ Z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 ]2 E4 B1 E- e$ q27年前买房时胡某交了40万首付,贷款60多万,如今升值到400万,那么就有360万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Z; D+ U0 e# m; y! J5 ^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间所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在不经过另一方的允许下无权处置。
9 [* Y" @  J( ?# G胡某背着妻子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违背了双方对共有财产共同决定的权利,所以变更产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3 _; P$ T5 k; a1 f* J法官认为,胡某故意隐瞒自己曾经结过婚并有一个女儿的事实,并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应准许离婚。
% @* {/ V4 O% k/ V最后法院判决:胡某擅自变更产权行为无效,房屋比例应重新分配,胡某占55%,苏女士45%。0 ~; n( ]7 ]: B
03  案件看法4 X; ?4 C" r6 g) }1 ?/ Z- M6 S
有网友表示:这种男的,恶心透顶,跟这种人结婚还不如单身,他就应该净身出户!
# \# k- K2 B$ y( [: d+ x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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