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367|回复: 0

防不胜防枕边人!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17
  • 打卡月天数:0
  • 打卡总奖励:4468
  • 最近打卡:2026-01-28 13:22:55

2108

主题

18

回帖

2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21699
发表于 2024-11-23 09: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上海一位女子和丈夫结婚生活27年,结果发现他背着自己把400多万的房子给前妻女儿60%,他40%,自己却一无所有,女子气坏将丈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0 Q/ Q" M% o" U( o) v% C

% d3 F# A2 H# f$ R, p
' L" B* X0 E7 p: I: J01  案情回顾
( c' q5 e; r. \- W. {. m上海的胡某在一家国企工作,离婚后女儿跟着前妻生活,他半年后认识了刚大学毕业的苏女士。9 j) w1 r$ m, j% |, V; i0 G0 V
33岁的胡某尽管年龄要大七八岁,但风趣又老练的魅力还是赢得了苏女士的芳心。
( \6 G! h+ W: H( z- o% n第二年他们就结婚了,但胡先生从没坦白过自己结过婚还有个女儿,婚后不久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胡某也升职了,生活过得越来越好。; V  i% ~! C0 n& E7 ^/ K! B7 `. t# B
就这样27年过去了,有天苏女士整理柜子时,发现有个抽屉锁住了,她感到好奇,也怕丈夫有什么事瞒着自己。$ H; n" u0 t. B3 L
从丈夫那偷拿到钥匙后,抽屉里只放了一个档案袋,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份房产证复印件。
; I' }9 V- C& y& `; _" q; \! ?自己家现在值400多万的房子,产权竟然是胡某和别的女人,胡某占40%,一个叫胡萍的人占60%!8 o3 ^! R2 b6 t
苏女士心里咯噔一下,连忙质问胡某,胡某却恼羞成怒地说:你翻我东西干什么!1 t) ]6 r- z3 B
一开始他还想蒙混过关,在苏女士的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实情:胡萍是我的女儿,不过你放心,她不是私生女,是我和前妻的女儿。. ~3 p# T( |" O- i; X
胡某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房子是我们结婚前买的,怎么处理我可以做主。
7 f/ h/ @  x9 |' z. }这话让苏女士瞬间崩溃,27年的婚姻,自己竟然不知道他还有一个女儿。1 [+ j2 W0 w3 W. C/ F6 n' @
更气人的是,自己和孩子一无所有,房产证上都没有他们的名字,丈夫竟然偷偷把60%的产权给了跟前妻的女儿。* K- @0 p) N8 S0 l# z
她无法接受丈夫的欺骗,更无法原谅他如此偏心,苏女士当下就提出了离婚,还把胡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房产。
" W* V: P9 D: n; A( l02  法律分析: {! N# [+ s+ S
这套房子当初是胡某通过贷款购买,并且苏女士婚后参与了还贷款。9 Z' C9 }0 O. [0 Y5 X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C3 L7 G5 F' r; b0 g1 ^4 U
27年前买房时胡某交了40万首付,贷款60多万,如今升值到400万,那么就有360万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6 p2 n3 U3 l7 X+ Z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间所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在不经过另一方的允许下无权处置。
6 h" h. M' [$ J( ^: u, _胡某背着妻子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违背了双方对共有财产共同决定的权利,所以变更产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6 L$ g! g( Z9 N: M' Q" U
法官认为,胡某故意隐瞒自己曾经结过婚并有一个女儿的事实,并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应准许离婚。7 ?$ w. x( u1 X( m2 x
最后法院判决:胡某擅自变更产权行为无效,房屋比例应重新分配,胡某占55%,苏女士45%。3 Q" L  ~) L  I1 q
03  案件看法1 y* c3 N& S% A9 F1 J4 N
有网友表示:这种男的,恶心透顶,跟这种人结婚还不如单身,他就应该净身出户!
( J6 p$ w$ m, |( a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5 s+ C6 X. H& c4 B4 S' |* C9 T0 T2 t$ w7 ?4 O. q( W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