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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屋,其补偿标准与有证房屋一样的原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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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3: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历史、风俗习惯等原因,不办理房产证或超面积建房在我国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但是未经登记的房屋一般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会被认定为违建,尤其是当这类房屋在征收范围内时,相关部门通常就会以“一刀切”的形式,不予补偿或是给予极少的补偿,并口头上限期被征收人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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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相关部门直接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且不予补偿的这种做法显然是欠妥的,对被征收人来说也极其的不公平,侵害了被征收人的权益。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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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未登记的房屋都是违法建筑,在拆迁时不予补偿,我们在上面有提到,房屋是不是合法或违法需要结合房屋建造的时间等因素确定,如果是在以下几个条件建成的未登记的房屋,原则上来说不宜认定为违法建筑,而且在拆迁时还要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q# k% h2 T3 L+ B,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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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史存留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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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Z' h2 D1 r+ I法律上有法不溯及以往原则,这是我国法律制度基本原则之一,也可扩充至行政时效原则。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至五六十年代,在当时很少的手续就可建成,但是用现在法律要求分析就可以归为违章建筑,这显然不行,所以必须要结合建筑物形成时法律规定确定合法与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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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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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农村自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的无证房。但是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只要是依法建造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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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 }! }$ T7 D4 Y, \+ |! C9 q无证房产拆迁补偿有哪些考虑因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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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j7 H5 m# W; K# [+ F% K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 Y7 ^/ `! A/ S%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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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土地管理法或明知已经发布征收公告或者即将被征收而恶意抢建的房屋可以不予补偿。但无论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对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权都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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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 ]: y+ E  h3 m/ L②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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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d+ K2 ?- ?) N, l" k综上,我们要说的是,因历史遗留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未登记的房屋,相关部门在征收之前应当要依法予以甄别,不能简单粗暴地,在没有弄清事实的情况下将所有未经登记的房屋直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而不予补偿,这是极其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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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无证房并不是违法建筑的代名词,对无证房一概不给予补偿是拆迁人无视被拆人合法权益的做法。无证房屋的所有人一定要对自己的房屋及权利有清楚的认识,在拆迁过程中关注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拆迁程序等是否有违法之处,以做到有备无患。如果有自己无法判断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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