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395|回复: 0

办案机关错将约会当成卖淫嫖娼,一般怎么处理?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举人
  • 打卡总天数:77
  • 打卡月天数:14
  • 打卡总奖励:977
  • 最近打卡:2026-04-22 09:37:11

1679

主题

7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3529
发表于 2024-11-8 13: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有这样一个案例:小峰和小霞通过社交平台认识,两个人在网络平台上聊得很投机,就约定在小峰所在的城市见面,来一次约会,约会完之后两个人就各自回归自己生活。小峰给小霞转了2000元,作为路费。两个人见面之后,聊得很好,当晚两个人就在酒店开了房间,发生了关系。刚好当晚遇到了公安查房。两个人原本想着只是见一次面,所以互相没有留真实姓名。结果办案人员在询问的时候,双方并不知道对方真实姓名,并且有转账记录。办案人员就将二人带回了办案机关。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S; x/ q2 O0 ~5 @5 l: y/ R
" p6 z: t+ C0 W3 h1、首先要说的是二人约会不是卖淫嫖娼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卖淫嫖娼是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小峰和小霞两个人在网络上已经聊天有一段时间了,虽然双方未见面,但二人已经不是陌生人,所以不符合不特定异性。
- J3 J2 j- g+ |8 X4 J4 }( p  A- O5 W; n* y9 _
另外二人没有以金钱和财物为目的,有人说小峰给小霞转账2000元,这不就是嫖资,这不是的,这是路费。我们正常小情侣之间也会赚钱,那就能认定为嫖资吗?" {5 o6 S' w% x- w" v4 D

2 V" W6 w, T; ]2、面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公安机关在办案的时候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两人最大的问题是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会让公安机关错认为双方是卖淫嫖娼的。不过公安机关会对双方进行询问,两个人如实回答具体情况,办案人员会对两个人的询问笔录进行对比。同时二人可以向办案人员出示微信聊天记录,让办案人员知道二人的关系。办案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后,会依法予以释放。7 @5 D/ Q3 l5 d, C/ I

8 U6 b% s( t1 o( a6 p/ V2 T3、现在网恋已经属于正常的交友途径。但是网恋有危险,交往的双方一定要慎重。尤其是已婚人士,网络交友,一定要注意尺度,不要逾越雷池,否则将会给双方家庭带来极大影响。
7 T1 _2 f0 R8 Y. L# g' K% R0 x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4-22 15:46 , Processed in 0.166666 second(s), 3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