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691|回复: 0

[家有仙居] 回迁房买卖有限制吗?买卖回迁房流程是什么?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进士
  • 打卡总天数:205
  • 打卡月天数:4
  • 打卡总奖励:2670
  • 最近打卡:2026-03-04 08:00:16

1739

主题

21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1130
发表于 2024-2-29 10: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很多人对回迁房并不熟悉,回迁房是指开发商通过土地征收,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主要特点是暂时尚未取得房屋所属权证书,但在将来一定会拥有。那回迁房买卖有限制吗?买卖回迁房流程是什么?/ D( a: l6 i2 q! |9 p
. A3 L8 j1 y2 O
回迁房买卖有限制吗?2 A9 ]4 d* w2 [( ]7 W) d
8 ~/ e' `; @' h
1、回迁房,是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但建立在或者国有划拨上的旧村改造房屋不是回迁房范围。
- I9 @2 q6 r" G  r9 R% Z+ B# V, }# U( O; _6 z( \% B) A
2、回迁房,都出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回迁房比商品房要,敢于承担风险,那就买回迁房比较划算。
  j6 X) G1 q0 ~8 x7 M- s( D% m' Z" G6 W0 Q" _+ `
3、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仅凭回迁协议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 r0 o. `* t' ~- q' K# B) d9 l; ^3 ^6 e8 j7 K
4、回迁房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迁房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回迁房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者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 m) ~, J8 R+ K8 K1 J
8 ]9 U6 W& s4 [回迁房买卖流程是什么?
/ |9 R3 x; c( c! m* A5 V% z/ ~. ?; K& Q& q* N% v: X
1、对于房屋买卖的双方来说,了解信息是第一步。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权证书、件及其它证件。
) q1 p+ U% w3 c0 E# c5 O5 F# O* M0 d/ Y  K/ L7 |' L! n+ N. V
2、选择好目标房源后,您需要亲自到现场查看。提醒您:一定要与产权人亲自面谈,落实好房屋的产权性质,是否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对已装修的房屋,要查看水、电、、暖气等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房屋有无明显质量问题等。7 W" P6 u1 _1 n' }

; x9 s) P. X$ E; W5 M' P3、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交纳购房定金不是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 F7 d0 w: L! R  x
9 K$ e+ w. v6 \; v4、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 k" |, w, t5 _% A4 C3 J, f  @8 _; a
综上所述,买卖回迁房流程大致和普通商品房的流程是一样的,应注意的是房子业主要与发展商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进行回迁房的过户交易。在回迁房的买卖中要比商品房承担更多的风险,也更加划算。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3-4 12:03 , Processed in 0.191995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