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 B( E9 T3 A6 Q, W1 `7 B离职谈判,公司常用的理由就是经营困难,优化,部门调整,然后以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公司可以裁员,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只要给N或者N+1,让你接受这个方案走人,否则就会直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折腾你然后合法辞退。这种操作是恩威并施,一个巴掌一块糖。大多数的劳动者这个时候就会痛快走人了。可事实上,公司但凡是合法裁员,但凡真的是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一定不会和你说一句废话,浪费时间和你沟通补偿的问题。法律已经规定了补偿标准,符合条件直接解除,依法也不多就是这些补偿。为什么要和你谈?原因就是他是假的,他的裁员不合法,他说的客观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根本就不成立。他直接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就是违法辞退。你去仲裁,他要赔2N。所以公司来和你谈,直接告诉他,公司你认为合法就直接出解除通知书。要协商,就别打合法的旗帜。给出我能接受的方案。" m$ d5 F* u4 l
! ]0 Y/ q) A1 o$ h/ n2.直接告知公司自己会在职到底的决心 8 A1 X4 I# e' [( B 8 k+ ~" W5 M; _ _公司动了想让你走的想法就一定不会改变。你多待的每一天,公司都难熬。不管谈判过程中,是恩威并施,还是搞什么乱七八糟的动作。直接了当的告诉公司,只要公司不解除劳动关系,自己绝不会走。哪怕停发工资,哪怕不让进门,自己都不会走被迫离职。劳动关系一天不解除,公司就要支付一天的工资。想让自己走,补偿方案要自己能接受。公司能和你谈,说白了就是不敢辞退你,不敢主动和你解除劳动关系。但有可能会逼你被迫离职。我们先把这条路给他堵死,被迫离职,门都没有。 1 ^7 i9 H( F; P3 I$ B# q: n. T. z5 D- G: y* U2 O4 K" |0 b; N
3.直接以恢复劳动关系威慑公司 6 S( W3 t Y3 e- }& \: H/ i; a9 A% ]' o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告知公司补偿方案谈不妥,公司要解除劳动关系就随意,公司要辞退也随意。自己被违法辞退,不会去仲裁2N赔偿金,只会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并把恢复劳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告诉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后,公司要依法给自己补发从违法辞退到恢复劳动关系之日的工资,还要给自己补交这期间的社保和公积金。然后自己还不需要上班,只是抽点时间打仲裁而已。通过这种方式,加大公司不敢辞退自己,不敢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顾虑。毕竟有顾虑,才能愿意主动多给钱。 . T0 {- v% K! t4 }" o# P3 ^5 [6 ?2 i3 S0 @( s-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