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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被劳动者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自己申请劳动仲裁,已经开过庭了,一直还没有出裁决书,该怎么做才能尽快拿到裁决书呢?相信这个问题很多劳动者现在可能正在经历中。那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考虑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 5 n( a% i+ m- c, Y6 g
9 |& ]. H) e& G+ h) A第一个:案件量多,仲裁员人均需要处理的案件量增加 8 O( }% a9 D S, l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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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的仲裁员人数基本上是固定的,但是案件量是不固定的,近些年的趋势一直是呈增长趋势。那根据这个趋势就可以得出来结论,单个仲裁员需要处理的案件量一定是增加的。量大势必导致处理进度缓慢。虽然各地也有采取措施,招用兼职仲裁员,但是因为兼职仲裁员的招用有门槛,有条件,有流程,并不能及时的应对案件量增加的情况。就和你作为劳动者一样,公司增加你的工作量,你能按照原本的工作效率去完成所有工作吗?很多劳动者以为仲裁员早九晚五,是因为工作时间少,所以不能及时出裁决书。可作为仲裁员,他的工作可能包括,开会,学习,去基层普法,调解,开庭,写裁决书等等。都不用讲有个头疼脑热身体不适这种需要休息的情况了。真的很忙的,晚上熬夜写裁决书的一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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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 `* g% X$ u' s, \* K第二个:案件复杂,处理周期变长 ( E! V* l. u0 H: [: m: x8 N9 W6 G
$ Y. ?/ | ?* I% z8 c5 q$ d笔者在过往的文章中提到过,劳动仲裁案件呈现简单问题复杂化的特点。不管是劳动者还是公司,一定程度上都在把案件往复杂了去处理。比如公司,搞证据突袭,劳动者要质证期,这就一定会拉长本次案件的处理周期。原本计划的工作时间,就是今天开完你的庭。结果因为证据突袭和要求质证期。导致这个这个案件一次开庭解决不完,但是仲裁员的工作时间,工作计划是被打乱的。所有公司和劳动者都这么做,那想都不用想,所有案件的处理周期都会变长。再比如,开完庭以后,双方又提交新证据,或者仲裁员要求双方限期补充证据的,双方故意拖延的。还有一些其他情况,比如,一名劳动者对公司发起多起仲裁,或者多名劳动者对一家公司发起多起仲裁,这些案件又分配到不同的仲裁员手中,一件的裁决结果需要遵循同案同判的原则和以其他案件相符,或者需要以其他案件的结果作为本案的依据。都是拉长处理周期。 7 @9 z5 i) s4 _( h3 N3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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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现实比较复杂,情况或者原因比较多样的,但是作为劳动者需要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你的仲裁案件,总会有处理结果的。 " t* M/ X+ B7 t0 W+ V*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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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于一直没有出裁决书该怎么办?现实中也就两个解决办法。第一个,以超期未出结果为由向仲裁委申请中止审理,然后拿到中止审理通知书,直接去法院起诉,当然这个办法其实不太好用,因为有些案件确实走不到法院诉讼程序,仲裁裁决了,可能也就是最终结果了。第二个就是耐心等结果,调整心态,不要着急。更不要因为着急,就浮想联翩,以阴谋论去解释这件事。哪有那么多阴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