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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犯罪,不用承担责任吗?分 “完全 / 限制 / 无”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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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犯罪,不用承担责任吗?
$ t- p0 \# p$ T8 x. F, G* l% g先给你一个最直接的答案:不一定。要看犯罪的时候,他到底是清醒还是糊涂。这事儿得分三种情况来说。- \! S$ K! g& j) S

4 `2 B* _# w/ ?% w( x8 u8 {0 b3 A有个咨询我印象特别深。一位大姐打电话来,声音都在发抖:"我女儿有精神病,为什么公安还要抓她?不是说精神病人不用坐牢吗?"她女儿在发病的时候把邻居家的玻璃全砸了,还伤了人。律师告诉她:你女儿犯事儿的时候到底有没有病、病到什么程度,得由司法鉴定说了算,不是你说有病就有病,也不是你说了就能免责。
1 C' R4 f# ]$ _; v* I; E
- R, Q  c' b& f' c/ U+ H/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精神病人在法律眼里,分三种不同的"待遇"。
& k7 A  \5 [% i) N0 I9 Q$ x) n1 K
' ]. v- D+ ~9 f2 m& h第一种:完全没责任——犯罪时"疯"了,不用坐牢& u* o! h  V" m$ K& u* F
如果一个人犯罪的时候,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谁、在干什么,或者根本控制不住自己,那法律上就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 y7 w2 z3 q" y9 ~8 X5 E8 G, w/ ?  Z3 d5 ^/ m+ ], r* {
举个例子,有个案子里的精神病人姜某,在马路上突然拿刀捅人,把人捅成了重伤。经过鉴定,他当时是"病理性激情发作",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最后法院判他不承担刑事责任,不用坐牢。% \5 i9 }$ H: I8 J' t
但你别以为这就完了。这种人虽然不用坐牢,但会被送去强制医疗,而且伤者的损失他家属还得赔。  k9 `# Z9 b0 o- t' {
- Q) s+ h0 s( `+ [1 z
关键问题来了:怎么证明他当时是"疯"的?
% T0 B, r* i& o& Y5 j+ n6 }不是你说有病就有病,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鉴定。也就是说,得有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证明他在犯罪的时候确实丧失了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且,这个鉴定不是说做了就万事大吉了,法院还会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鉴定机构有没有资质、鉴定材料是不是真实的、医学诊断和法学判断之间的逻辑是不是说得通。实践中,司法机关对精神病鉴定意见的采信率大概在80%到90%左右,不是百分之百。
% r4 V) r/ P) U7 b* m. p也就是说,光有病历不够,光家属说"他有病"也不够,得走正规的司法鉴定程序。* s$ _6 z5 U) s5 F- r! f
4 U6 z% D3 r. v1 S* {
第二种:部分有责任——"半疯半醒",要坐牢但可以轻判0 g! }% u/ L7 z% E# ]3 i
这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一种情况。
; H7 z: R6 H9 P) O有些人确实有病,但还没到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程度。法律上叫"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这种情况下,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O$ V( \6 Y5 P* S; q. \& q, E" C& Z; ]

$ d+ z* X4 m: g我举个真实的判例。有个保姆丁某,长期怀疑主人在她饭菜里下毒,这是典型的迫害妄想。有一天因为琐事和主人吵起来,拿菜刀砍死了女主人,还接着砍死了两个年幼的孩子,最小的才两岁。经鉴定,她杀害女主人那一段,确实有病理基础,跟她的妄想有关。但是杀害两个孩子的时候,她没有迫害妄想,"纯属发泄私愤"。最后法院综合考虑她的精神状况和犯罪情节,判处死刑,没有因为她是精神病人就轻判。
% @% J8 x1 }3 s4 K这个案子说明一个道理: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即便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也要看他的犯罪行为跟精神病有没有直接关系。有关系,可以从轻;没关系,该重判还是重判。根据司法实践的参考数据,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一般可以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轻30%到60%不等,具体看疾病的类型和对犯罪行为的影响程度。. M' _5 O8 T9 Q2 g

0 s1 ~5 M1 D: B2 D) B- U第三种:间歇性精神病——清醒的时候犯罪,全责( [! Z& A: i: x$ h4 A2 s
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间歇性精神病患者。这种人有时候清醒,有时候犯病。( z1 Z% j, X" R5 L( \" n7 `; t
法律规定很清楚: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分钱折扣都没有。' ~  w5 j4 [8 w! C, S
# T: c0 l# k1 e* M' q% z# P' P
举个例子,一个有间歇性精神病史的人,今天状态正常,跟人吵架把人打了,那对不起,该判判,该赔赔,不能用"我有精神病"来脱罪。鉴定机构会专门鉴定他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刻,精神状态到底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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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受害者怎么办?谁赔钱?' ^. e  @9 e( F% P' F8 D
好,精神病不用坐牢,那我被精神病打了,医药费找谁要?' {" I& @; @$ o2 ^+ {
这是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答案是:找他的监护人赔。5 @6 l% G% c6 H
9 w5 A# N& [# a* P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精神病患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但不能完全免责。+ E  W% Z4 K* g/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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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拿前面那个姜某的例子说。姜某用刀把人捅成重伤,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法院明确说了:受害者可以向姜某的监护人请求赔偿。监护人的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1 m$ G6 e3 X' j- K- w9 ~+ H8 n还有一点:如果精神病人自己有财产,先从他的个人财产中支付赔偿,不够的部分由监护人补足。比如他有房子、有存款,先从他自己的钱里扣,扣完了不够再找监护人要。
- p5 m, `2 v& U' G& H所以你看,精神病人犯罪,受害者也不是"白被打了"。法律在这头给了精神病患者"免责"的保护,在那头也给了受害者"有地方索赔"的保障。
6 n! P! u" ^! \' t- A8 D1 g
; X+ t% Y. Q1 T: w5 R强制医疗是怎么回事?
/ a3 U  t( g3 @% z+ ]# |' @" g1 S, V对于那种不负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精神病人,法院可以决定把他送去强制医疗。这不是坐牢,是把他关在专门的精神病医院里治疗。" U% L- g3 V/ F. ]
强制医疗的费用怎么出?简单说,医保能报销的先报销,剩下的部分,有政府财政兜底。监护人如果没有尽到监护职责,比如明知道孩子有病还不好好看着、不好好治疗,导致他伤人,那监护人也要承担一部分费用。  @9 Y4 P( r7 ~, h* [: [; d# p3 f
强制医疗也不是一辈子关在里面。强制医疗机构会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做诊断评估,如果评估显示他已经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了,就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法院批准,把他放出来。被强制医疗的人自己及其近亲属,也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 g; d/ d) n8 U5 e# k也就是说,只要治好了、不再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是可以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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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U# z1 u6 m最后给你划个重点  j4 d$ R; X/ s# w' Y) P) s  d  ^
精神病人犯罪,不是一概不追究,也不是一概追究。就看犯罪那一刻他的精神状态:
  H2 P2 {8 Z$ p9 Y% @7 z, E# O. x' k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 不负刑事责任,但强制医疗,监护人赔钱$ k, K" n6 |' \& `8 E# v2 e. X! _
尚未完全丧失→ 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监护人也要赔钱) R9 n' l( [. L  K
间歇性精神病,清醒时犯罪→ 负完全刑事责任
! R2 N( x7 j: U8 g9 W没有精神病,装病→ 鉴定出来之后,从严惩处1 y5 O3 i8 L( h7 y' y  U* ^
法律既保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不让他因为生病而被过度惩罚;也要保护社会大众的安全,不让精神病成为犯罪的"挡箭牌"。/ D5 J# A3 Z8 M; c$ k3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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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精神病人伤人的情况?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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