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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无疑是对劳动者和企业保护。然而,面广量大的个体商户与聘用的店员签订劳动合同了吗?据笔者了解,这倒是不多。不签订劳动合同,将给店主带来哪些法律风险?您又该怎么办?望笔者的提醒对面广量大的小老板们有所裨益。 / X$ C* r1 g% ^& ['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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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用工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用人单位既包括了各种形态的企业,也包括了个体工商户,当然家庭家政服务不算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聘用店员,要在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那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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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来了哦!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店主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哦!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那将面临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对店主辞退店员带来了困难;无故辞退店员,还将面临支付店员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金。笔者还得提醒您,无论你是否与店员签订了劳动合同,还将面临承担社会保险等一系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用工责任。最后,友情提醒各位小老板们,别试图用试用期来规避劳动合同,那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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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老板们不禁要问?那我该怎么用人呀?简单啊,与店员订合同呗,简单的还是规范的,你说了算,反正得有那么一张纸。否则,就不要用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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