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我的广告
     
切换到窄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海门地区修电脑装监控,请加我好友!
查看: 360|回复: 0

员工未履行加班审批手续,能否认定为加班?

[复制链接]

  离线 

  • 打卡等级:女儿国探花
  • 打卡总天数:321
  • 打卡月天数:1
  • 打卡总奖励:4512
  • 最近打卡:2026-05-02 15:53:18

2122

主题

18

回帖

2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21866
发表于 2025-1-9 11: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星级打分
  • 1
  • 2
  • 3
  • 4
  • 5
平均分:0  参与人数:0  我的评分:未评
用人单位未按规章制度履行加班审批手续,能否认定劳动者加班事实** `: r0 b! {9 J5 I9 Y1 F
& P! B) Q* ~( [: f
012 P% w/ m  u: i* X& U; m
案情简介
/ Z# M" F- K' ]2 f. Y2 I吴某于2019年12月入职某医药公司,月工资为18000元。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加班需提交加班申请单,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的,不认定为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吴某入职后,按照某医药公司安排实际执行每天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其按照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提交了加班申请单,但某医药公司未实际履行审批手续。2020年11月,吴某与某医药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某医药公司支付加班费,并出具了考勤记录、与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会议纪要等。某医药公司虽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以无公司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吴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 q3 n1 |) _/ `9 ^3 M' i) c/ a7 B
02
' Z/ n- ?+ T- w/ n) K0 h申请人请求1 ]1 ^. O; r  @- p
请求裁决某医药公司支付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加班费50000元。
& f3 T: t' Q! a8 p3 W03. }2 v/ m% L$ Q- G) W- n
处理结果/ y- e& n& g* d8 O+ K4 o7 \, d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医药公司支付吴某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加班费50000元。某医药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一致,某医药公司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 G; ^: j" s* k4 y) y" Z04; _0 p7 y0 N, R, t
案例分析8 \# @( M0 U( {: B: f3 n4 L7 b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某医药公司能否以无公司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吴某加班费。2 S+ z% @* Q8 r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从上述条款可知,符合“用人单位安排”“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 u9 x- \9 [$ n& y; D/ X! G2 Y: [本案中,吴某提交的考勤记录、与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会议纪要等证据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证据链,某医药公司亦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某医药公司未实际履行加班审批手续,并不影响对“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这一事实的认定。故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医药公司支付吴某加班费。; g6 U  m9 d( E( W8 z
053 Z+ ~7 I9 G( e) f7 x; G+ R/ a
典型意义. q' u. u. L8 ]  d
劳动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一方面,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实施管理行为,不得滥用优势地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为维权提供依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应准确把握加班事实认定标准,纠正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m1 E/ n5 W) O, b2 G2 r
*摘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联合发布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90号)
$ m8 f- {) q5 o0 f  U2 T
# G+ N! R' G8 T3 r/ M# x
女儿国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女儿国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女儿国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站所有带作者名的小说均收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整理校对排版
7、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8、女儿国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贡献值排行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女儿国小说网》

GMT+8, 2026-5-3 04:32 , Processed in 0.252613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